本报讯 根据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统计数据,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2019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773起、死亡904人,分别比2018年增加39起、64人,分别上升5.31%、7.62%。
2019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有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17个省(区、市)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23起、死亡107人,分别比2018年增加 1起、20人,分别上升 4.55%、22.99%。
2019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415起,占总数的53.69%;物体打击事故123起,占总数的15.91%;土方、基坑坍塌事故69起,占总数的8.93%;起重机械伤害事故42起,占总数的5.43%;施工机具伤害事故23起,占总数的2.98%;触电事故20起,占总数的2.59%;其他类型事故81起,占总数的10.47%。
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类型划分,土方、基坑坍塌事故9起,占事故总数的39.13%;起重机械伤害事故7起,占总数的30.43%;建筑改建、维修、拆除坍塌事故3起,占总数的13.04%;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附着升降脚手架坠落、高处坠落以及其他类型事故各1起、各占总数的4.35%。
据住建部相关人士介绍,2019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8年相比均有所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一是部分地区事故总量较大,如四川(117起,126人死亡)、江苏(75起,88人死亡)、安徽(60起,67人死亡)、重庆(59起,61人死亡)、广东(55起,61人死亡);二是部分地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较多,如四川、安徽、河北、新疆等地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均超过50%;三是群死群伤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发生了河北衡水“4·25”施工升降机坠落(11人死亡)和上海长宁“5·16”厂房坍塌(12人死亡)两起重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惨重,影响极为恶劣。
在较大及以上事故方面,以土方和基坑开挖、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为代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占总数的82.61%,依然是风险防控的重点和难点;管沟开挖坍塌事故占总数的13.04%,现场管理粗放、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麻痹大意是重要原因;既有房屋建筑改造、维修、拆除施工作业坍塌事故占总数的13.04%,相关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日益凸显;市场主体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的事故约占总数的80%,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问题的事故约占总数的60%,存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问题的事故约占总数的40%。
通报指出,2020年,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等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促进施工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重视违法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要切实规范和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面严肃对责任企业和人员实施处罚处理,确保应罚尽罚。用好用足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资格等各类处罚处理措施,充分发挥制度合力。对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非法施工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严格追究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要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施工安全工作,认真研判工程项目全面复工复产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坚持疫情防控和施工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坚决防止盲目抢工期,督促建设单位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安排,确保施工安全。
(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