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燕明
“长期照护是通过人对人的长期持续服务保障体现人的权利。”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杨团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这种对失能人口长期持续的服务因家庭照料功能弱化,个人难以承受外雇护理费用、现有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满足需求、市场缺乏提供服务的动力、政府资源也难以独力支撑时,就成为整个社会的痛点和难点。当长期照料成为大范围、大规模发生的社会公共问题时,势必要求国家、社会、家庭共同面对、承担责任。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7603万人,较上年新增945万人,占总人口的12.6%。
另据国家卫健委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已经高达4400万人。
目前,国际上判断失能的标准是吃、穿、上床睡觉、上厕所、运动和洗浴这六项指标,其中如有一项做不了就是完全失能。如果日常行动和日常照护有一点困难的情况则属于半失能。
杨团表示,75至84岁者的失能率为65至74岁者的近三倍,75岁以上失能率急增,85岁以上老年人近半数可能失能。在65至85岁的老年人中,以每5年为一个年龄段,患老年痴呆病人数增加1倍。其中,80岁老人的患病率达25%以上,而且最终走向完全失能。
尤其对于深度失能者而言,长期照料服务须臾不可离开,对其提供的连续性长照成为最基本的生活服务。
同时,我国老年痴呆症在65岁及以上人群发生率已达5.9%,很大部分并未纳入失能人群,再加上需要连续照护6个月以上的残障者和慢性精神病人,这三部分人口相加,我国有长照需求的人口至少达7000万至8000万人。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年来,家庭结构少子化、小型化加速,从1986年户均规模4.20人,下降到2012年的3.02人,只有两人的核心家庭比重还不断增加,由家庭提供非正式照护的传统模式显然难以为继。不仅如此,子女被束缚在失能老年人的照料服务上难以就业,失去发展的机会,家庭也在财力只消不涨中出现各种危机。而子女外出的城乡老年人贫困家庭,因失能致贫成为新贫困的主要形式。
“居家服务实质上是来自家庭外部的力量对家庭照护进行全面支持的正式服务体系。”杨团强调,目前,我国的居家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打扫卫生、做饭、洗衣、送餐、陪聊、陪上医院等,与家政服务类似,基本上是为健康和基本健康的独居或空巢老人服务,而针对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服务项目,如晨漱、清洁、如厕、喂饭、洗澡、康复、就寝等,基本上不予提供。如果失能老人得不到这些迫切需要的家庭服务项目,居家服务就只能是蜻蜓点水,不能化解失能老人家庭照料之困。
杨团表示,失能失智老人大多数只需要简单的医疗服务,更多的服务是生活照顾及健康护理,却很容易以疾病治疗方式住院治疗,付出高昂的住院费用并长期占据医院床位,形成“社会性住院”普遍化,公共医疗费用急剧上涨,财政压力巨大。事实上,没有治疗价值的失能老年人住院治疗,对医疗保险体系是巨大威胁。很多医疗保险的参保老人经常以医疗护理的需求把照护服务成本带入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