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有消费者通过微博爆料,名为四方兄弟的搬家公司在搬家后,向其索要事先未被告知的费用,账单总额高达1.8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组织执法力量在短时间内对案件事实完成调查取证。
经过对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位于十八里店地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专案组初步认定,四方兄弟搬家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虚假广告。
经调查确认,该公司在未明确完整告知消费者搬家收费价格、没有出示价目表,尤其是没有告知消费者每人每小时300元人工费用的情况下,搬家后执意索要巨额费用。有关“四方兄弟搬家”合同纠纷判决显示,上述套路是其惯用伎俩,其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专案组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实际成立于2016年,实有员工22人,但其在官网上宣称“四方兄弟搬家成立于1994年,是北京搬家公司中的老品牌”“公司有员工800余人”属于《广告法》禁止的虚假广告行为。
根据调查情况,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四方兄弟搬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四方兄弟搬家”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罚款80万元。 (邹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