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的情况下,大多数民间借贷的利率基本上都是在24%~36%之间,一旦该政策实施,可能会有大批的民间借贷机构退出这个行业。”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认为,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来说,预计高于4倍LPR利率的产品规模将逐渐压降,其盈利情况和经营情况可能也会受到较大冲击。
某消费金融公司的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受托机构的月度报告显示,该项产品有23.1%的资产笔数的贷款利率在16%以下;76.83%的资产笔数的贷款利率在21%。这显然大大超过了民间借贷新规。
记者注意到,目前微众银行“微粒贷”的利率为“日息万分之五”,银行信用卡的逾期利率也超过了“4倍LPR”,而一些消费金融公司的借贷利率更是接近24%。那么,新规实施后,这些消费贷是否也会受到影响呢?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律师表示,若网购、租房、培训等消费贷的放款主体是网络小贷公司、传统小贷公司,则受到本次利率上限调整的影响。若提供资金的是消费金融公司,则基本没有类似问题,因为消费金融公司是银保监会批准的持牌金融机构,已实现利率市场化,不受《规定》的调整。
不过,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看来,虽然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利率不在《规定》的管辖范围之内,但是,如果持牌机构借助司法系统进行纠纷处置的话,司法部门多半会借鉴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的规定。
“从逻辑上看,大家的普遍印象是,持牌金融机构的放贷利率不能比高利贷还高。因此,《规定》也会对持牌金融机构的放贷利率产生较大影响。”陈文说。
业内专家同时指出,新规实施后,低信用的借款人群未来可获得的额度可能会进一步降低,一部分借款人会因为利率下调而失去额度。 (聂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