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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连发3份建议函呼吁
加强教育培训、精装修房和停车服务管理
作者:杨文君 陈红生 薛庆元


    ■杨文君 陈红生 本报记者 薛庆元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接连发出3份建议函,呼吁镇江市住建局、镇江市教育局及镇江市发改委、镇江市城管局、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精装修房、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公共停车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镇江市消协先后受理了多起与精装修房、教育培训和停车服务收费相关的消费投诉,不法商家不仅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社会消费环境。镇江市消协在今年3·15期间,先后开展了精装修房、营利性非学历教育消费和停车场收费服务的网络消费调查,调查结果难以令消费者满意。
  精装修房消费调查结果显示,36.59%的消费者对精装修房选择了“满意”,32.41%的消费者选择了“很满意”,25.25%的消费者选择了“一般”,4.2%的消费者选择了“不满意”,1.54%的消费者选择了“很不满意”。在已经购买精装修房的消费者中,遇到“装修材料货不对板”问题的消费者占35.86%;遇到“漏水”问题的消费者占26.9%;遇到“施工质量差”问题的消费者占26.86%;遇到“偷工减料”问题的消费者占10.38%。
  对此,镇江市消协依法发出建议函,建议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样板房管理,使消费者能够“所见即所得”。同时,利用大数据,建立健全企业商品房精装修材料的追根溯源渠道管理,以精装修住房建设质量为重点,建立开发商商品房建设管理及企业诚信体系,从源头提高精装房质量。
  为全面了解镇江市营利性非学历教育消费(培训机构)情况,镇江市消协发起网络问卷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2259份。消费者反映营利性非学历教育消费(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炒作概念,夸大服务效果(占比72.7%)”“培训效果不满意(占比53.5%)”“书费过高(占比34.5%)”等问题。
  为此,镇江市消协建议,镇江市教育局等相关管理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大对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针对目前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存在“无证无照、超纲教学”等问题,首先要查看机构资质,其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实时监控辖区内教育培训情况,督促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合法合规从事经营。
  监管合同行为,严查拟定不平等格式条款合同,合同欺诈等行为。
  发挥宣传及监督作用。督促规模较大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发挥带头表率作用,通过印发维权宣传资料等手段传播维权知识,告知消费者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中常见的消费陷阱。联合有关部门,公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红黑榜”,扶优限劣,避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今年3·15期间,镇江市消协针对停车场收费服务开展了调查。调查中,许多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停车位供不应求、停车场缺乏管理、进出停车泊位道路设计不合理等。参与调查的消费者认为,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可以采取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增加停车泊位、改善停车设施(如立体停车、路边使用停车咪表)等措施。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镇江市消协对镇江市发改委、镇江市城管局、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等部门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支持自有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二是“智慧停车”要统筹规划管理好,在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制订实施“区别定价、有偿使用”收费制度。三是规范公共停车场的设置,进一步加强规范,划定停车泊位的标线,设置“停车场”“收费”的标志牌、收费公示牌,对经营性停车场出入口设置、标志标线、收费公示设置等要严格审查,确保各项收费公示完备,最大限度方便车辆停放。四是加强对停车收费人员管理,对停车收费人员应组织培训,统一办理上岗证,使广大消费者放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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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育培训、精装修房和停车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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