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武晓莉
“双11”已经开始了!
“女子花200元买衣服被骗近20万元”“零点到两点抢付定金免定金,到早上改成全天免定金,鞋码还更全,合着我昨晚熬夜抢了个寂寞。还有啥欺骗消费者的奇葩招数啊!”……一条条新闻又将老话题摆上了桌面。
凡超大型的购物节,都会有各种诈骗分子活跃其中。今年随着“尾款”等新促销手段的出现,骗子们的骗术也跟着出新。
想要安心“剁手”,就得提防骗术。
“老三样”防骗再指南
云南文山的罗女士花200元网购了一件衣服后,接到“客服”电话,称衣服质量有问题要给她退款,添加罗女士的QQ后退了500元。但客服称退多了,叫罗女士把300元钱退回去。罗女士退钱时,系统总是出错,“客服”叫她转4678元解冻。罗女士为解冻,先后转账给对方19.78万余元,最后选择了报警。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研究院相关人士指出,网络消费诈骗方式大致可分三类。
第一类就是罗女士遭遇的这种,骗子在掌握了用户的购物信息后,冒充平台客服联系消费者,声称商品库存短缺等原因无法发货,需要退款,这就是“经典款的退款骗局”。这类骗术除了聊天之外,还有一个方式,就是发送所谓的“退款链接”。由于链接中植入了木马或诱导填写等内容,因此,用户一旦点击链接网址,木马程序会立即获取受害人的通讯录信息,同时获取受害人手机关联的银行卡账户等信息。骗子通过拦截获取支付验证码等方式,就可以转账提现用户的账户资金。
同类型诈骗方式还有在消费者支付时移花接木。诈骗者通过真实的购物网站发布低价商品信息,消费者拍下商品准备支付时,对方会关闭交易,并诱使受害人使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交流,伺机发送与原购物链接相似的虚假链接,诱导消费者支付,并骗取账户、密码。
所以,消费者网购时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就是所有的交易都要在网购平台上与卖家进行。要直接通过购物平台退货退款,不要轻易点开陌生人发送的链接。不在QQ、微信等社交平台上与卖家沟通,因为这样没有平台背书,一旦发生诈骗,消费者很难维权。
第二类是以返利、高比例优惠等为诱饵,将消费者诱导到钓鱼网站进行诈骗。各大电商平台会以派发红包的形式促销,不法分子也会借机在朋友圈、微信群等平台派发虚假“双11”红包,诱骗点击套取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甚至骗子还会冒充卖家,向买家提供二维码。其中有的是付款二维码,有的是伪装成二维码的木马病毒,扫一扫后会被盗取个人信息。
此外,诈骗分子还会建立与正规网店高度相似的钓鱼网站,然后以“双11”优惠返利等作为说辞,引诱消费者登录,并在消费者下单时,盗取账号密码等信息,或者诱使消费者付款后消失。
据中国电信网络安全技术人士介绍,进行了安全加密的支付网站,前缀都有“https”,如果支付界面前缀仍然是“http”,就需要提高警惕。此外,在购物之前尽量保持警惕,避免进到钓鱼网站。
第三类是经久不衰的老骗术“假冒快递货到付款”。“双11”期间,由于包裹数量较多,消费者自己也会在潜意识里推定自己或亲友的包裹,不假思索付款签收,但打开往往是空包裹。这种骗术较易识别,当场拆包核验或仔细查对货运信息即可。
了解预售定金套路
在经历“双11”预售抢单预付定金后,11月1日0点30分,为了提前发货、额外获赠小礼品等,不少“囤货党”“养生族”通宵达旦熬夜“剁手”。与此同时,为了防止消费者退款,商家于是早早发货。定金到底能不能退?业内人士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从法律层面了解商家的预售套路,有助于消费者保障自己的定金权益。
什么情况下不退是合理的?“同意预售协议后,不予退还是合理的。”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认为,网购平台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对于买卖合同的条款,双方均有权利进行自由磋商和约定。平台通过让消费者勾选定金协议的方式,获取消费者对该定金协议内关于不支付尾款定金不退还的约定的同意,属于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表现。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购物时,(勾选)同意了卖家定金不退的预售协议,则卖家对定金不予退还是合理的。从法律上讲,这符合平等主体自由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规定。
但由于消费者仍然受“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保护,因此,尽管部分卖家提前发货,也并不能避免退款的发生。所以,消费者还是可以通过收货后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方式,拿回定金及尾款。
“商家对于消费者预付定金不退款,法律上是允许的。”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秋萍表示,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据此,如果商家和消费者约定的是定金,那么消费者如果后期取消订单,商家对于消费者预付的定金是可以不退款的。
上述两位律师认为,实际购物过程中,大多数的消费者对于定金规则并不知悉,也多半不会打开协议仔细阅读,而且平台和商家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因此,为了避免在促销活动中存在引诱消费者提前下单的情况使消费者权益受损,商家应该在涉及定金不退的条款后面进行补充,如果商家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
价格“假摔”怎么破
早在2018年11月底,江苏省消保委就曾进行过一次抽样调查,发现参加当季“双11”的447个有效产品样本中,超1/4的样本在一个月内先提价后降价。“双11”先提价后打折的闹剧,现在依然是这样吗?答案是肯定的。离抢先购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在一家智库工作的赵小姐发了一条愤怒的朋友圈:“‘双11’真的是降价前先提价,而且居然还会改我的购物车!!!”
因家中有病人,赵小姐早早在一家电商平台的医疗器械专营店中选择了康维德造口袋(10送1装)、口底盘(10送1装),价格分别为220元、600元。按促销方案,在“双11”预售开启时,她可以享受满300元减40元的优惠。赵小姐说,明明一直都只选10个装送1个的口底盘,现在购物车却变成了5个装,售价300元,还提示比加入时降了250元,算下来与之前的价格相比没有任何优惠,除了一点点满减,这还是以大量囤货为代价的。造口袋亦然。
赵小姐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在网络上不乏“双11”先提价后打折的吐槽,涉及各大电商平台。“双11”大促中除了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玩法、规则、优惠券之外,最让消费者气愤的就是“先提价,再打折”。
中国进口商品消费指数专家委员会专家梁长玉称这种现象为“价格假摔”。他说,这种“价格假摔”行为其实是违法的。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所谓“原价”必须要有7日内该价格的真实交易记录才能认定(不包括刷单等虚假交易),在此基础上的打折才是合法有效的打折。消费者碰到这种假打折,可以先向平台举报,平台大数据可以判别出“假摔”商品真实的“原价”。平台如果不作为,还可以向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