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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
16项举措提高远程医疗网络建设能力
作者:庞建新


    ■本报记者 庞建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推进“互联网+”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发展,增强基层卫生防疫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11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扩大网络覆盖、提高网络能力、推广网络应用、加强组织保障等四方面16项举措。
  事实上,早在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当前,以5G为代表的宽带网络、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快速发展和普及应用,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在卫生健康行业广泛应用,已经成为卫生健康行业新型基础设施,并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的远程医疗发展进程提出了新要求。《通知》明确要推进“互联网+”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发展,增强基层卫生防疫能力,进一步加强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通知》以推进“互联网+”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发展,增强基层卫生防疫能力为基本原则,就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根据医疗机构条件,扩大光纤宽带、4G网络、5G网络、专线网络资源的覆盖;
  二是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网络速度和网络能力,丰富远程医疗网络技术手段和服务模式;
  三是推广5G网络、云计算和大数据在远程医疗中的创新应用,推进“互联网+健康扶贫”试点;
  四是通过构建协同工作机制、网络标准体系和网络质量监测平台来加强工作组织保障。
  在扩大网络覆盖方面,《通知》除了要求基础电信企业持续推进偏远和贫困地区光纤宽带和4G网络建设以外,还要求面向有条件的地区和应用需求明确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充分发挥5G网络低时延、大连接、高带宽的特点,应用5G切片、边缘计算等先进技术,为远程医疗提供更优网络能力。《通知》要求,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通信主管部门联合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网络接入率,2022年实现98%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入互联网。
  在提高网络能力方面,《通知》要求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网络普遍提速。为采用公众互联网接入的医疗卫生机构提速至100Mb/s以上,采用互联网专线接入的医疗卫生机构提速至20Mb/s以上。
  在推广网络应用方面,《通知》要求探索5G网络在远程医疗中的创新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基础电信企业合作,建设5G智慧医疗健康联合实验室或应用示范基地,推动基于5G网络的应用创新和服务创新。鼓励医疗设备厂商开展5G网络制式的研发和适配工作,提升专业设备的5G接入能力,充分发挥5G的技术优势。
  此外,《通知》还提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面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出互联网宽带和专线接入资费优惠,资费水平不高于其他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水平,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网络使用负担。
  在加强远程医疗网络质量检测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建设远程医疗网络监测管理平台,开展面向远程医疗服务的网络质量监测、安全感知、故障预警和统计分析等工作,面向重要系统、重点链路进行运行状况监测和指标分析汇总,有效支撑上层业务开展。鼓励各地开展省域内远程医疗网络质量的监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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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家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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