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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权假冒在行动
广东5部门联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作者:陈晓莹 李青山


  本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11月13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合作联社等5部门召开联合部署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用2-3年时间,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会议强调,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是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执法行动将聚焦案件查办,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
  另外,执法行动重点关注农村、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以及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关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传统节令食品集中上市、群众集中消费、食品消费量大的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关注生产经营劣质月饼、粽子、元宵等节令食品,假冒伪劣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白酒、调味面制品等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广东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法,依法从严处罚。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符合吊销许可证条件的,一律吊销;符合处罚条件的,一律从严处罚并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广东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及供销社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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