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首次发布联动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某公司刷单虚构交易被罚20万元
作者:郑铁峰


    ■本报记者 郑铁峰
  近日,第二届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会议在浙江省温州市举行。会上首次发布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宁波、扬州联动查处假冒3M口罩案
  今年1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镇海区某医药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标注为“3M”的口罩7597只。经查明,当事人在明知假冒3M口罩的情况下,通过另一当事人鄞州市某防护用品公司从江苏省扬州市某防护用品厂采购,购进金额为62370元,违法经营额140776元,上述口罩均为不合格产品。2月3日,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向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发函请求协查,并将违法线索移送该局。镇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两名当事人作出没收库存假冒3M口罩、共计罚款101.57万元的顶格处罚。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对扬州某防护用品厂作出没收库存假冒3M口罩、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浙江、上海联动查处虚假宣传和生产销售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配方奶粉案
  今年6月,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某商贸公司销售“佳瑞宝”氨基酸配方粉标签不符合规定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销售时间跨度长,涉案商品的生产厂商发生变更、外包装版面标签发生多次改变。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嘉定区局、普陀区局和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杭州湾新区分局的大力配合下,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涉案商品的外包装设计单位和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并提取关键证据。经查,当事人在2017年至2019年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佳瑞宝”氨基酸配方粉274瓶,销售金额77217元,违法所得23787元。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6.43万元。
案例三:衢州、扬中联动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电源插头案
  今年1月2日,浙江省衢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江苏省扬中市市场监管局,对浙江省某特种变压器公司冒用华银CSA认证的电源线和电源插头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在当事人仓库中查获涉嫌假冒UL商标的美标三插成品5000条,涉嫌假冒华银同佳商标的欧标二插成品88条。经查,2015年12月-2019年9月,当事人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擅自生产标注UL商标和标注华银同佳商标的插头共计37302条,非法经营额达15.967万元。3月17日,衢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四:沪苏浙联动查处 BOSCH蓄电池商标侵权系列案
  2019年7月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浙江、江苏市场监管部门,成立7个调查组前往上海、杭州、南京、太仓等地,对涉嫌侵犯“博世BOSCH”注册商标专用权蓄电池的多家企业、店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月9日,调查组成功突破假冒商标印制企业,查获该企业印制的侵权“博世BOSCH”商标标识2500余套,并一举查获上海中之杰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维迅泰实业公司贴标销售侵权“博世BOSCH”蓄电池的违法事实。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对合谋制假售假的中之杰公司、维迅泰公司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并分别对1家蓄电池生产企业、2家假冒标识印制企业以及20余家销售假冒蓄电池的零售商依法立案查处。整个系列案共查获侵权“博世BOSCH”商标蓄电池案32件,罚没款220余万元。
案例五:上海、南京联动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大白兔奶糖案
  今年6月28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委托中维安全监测认证集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上海某食品公司奉贤分公司生产的大白兔奶糖(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29日)检验不合格。7月7日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批次大白兔奶糖33.21万袋,销售32160袋,留样2袋,召回23457袋。当事人生产经营上述产品货值金额10.1万元,违法所得0.69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六:江苏、上海、浙江联动查处生产伪劣口罩系列案
  今年1月29日,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前期调查掌握的线索,对常熟市虞山镇某劳保用品厂进行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全日文包装盒67200只,全外文包装成品口罩6000只,半成品12071只。至案发时,当事人共销售236.4万只假冒口罩,销售额达54.925万元。1月31日,执法人员在另外一个经营外文包装口罩的批发经营户董某处查获口罩151.3万只。因涉嫌犯罪,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两案移送公安机关。经查,当事人和董某的下家共有96个销售对象、241笔销售记录,销售对象除了常熟外还涉及上海、浙江、江苏多地,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函协查并移交线索。其中,苏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核查时现场查获涉嫌假冒及“三无”口罩400多万只,并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七:苏州、杭州联动查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
  今年4月3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对苏州某医院进行调查。经查,苏州某医院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于2019年12月15日销售药品给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苏州某医院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销售药品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萧山某医疗美容门诊部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常州、嘉定联动查处“网络刷单”不正当竞争案
  2019年12月31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的案件线索,对常州市某公司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的办公电脑中查获相关刷单电子文件。经查,当事人通过刷单平台发布相关商品推广信息,吸引“刷手”购买商品为其进行刷单和编造用户评价,虚假提升店铺交易量,以此误导其他消费者。至案发,当事人通过刷单平台共计刷单736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方式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九:合肥、杭州联动查处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案
  今年2月19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马某经营的某电商平台店铺“鼠你吉祥2020”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1月29日至30日期间,以进货单价最高0.66元/只购买了59.3万只口罩,以销售单价最低2.499元/只的价格销售17.07万只口罩。当事人销售口罩的最小进销差价率为73%,远远超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9日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中进销差价率不得高于30%的规定。在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支持配合下,通过“红盾云桥”平台取得“鼠你吉祥2020”店铺的交易记录,查明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6.4万元。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滁州、南京联动查处特大制售伪劣肥料案
  今年4月5日,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成立“4.5特大劣质化肥案”专案小组,对张某龙、张某明制售伪劣化肥案件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17年10月以来,在明知没有生产复合肥资质的情况下,先后在滁州市全椒县、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复合肥、BB肥5万余吨,共制作49种假冒品牌的复合肥,涉案金额累计8000余万元,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在南京市浦口区和滁州市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以及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成功捣毁位于浦口区和全椒县2处制售伪劣肥料窝点,抓获涉案人员23名,扣押现金25余万元、生产原料1642吨、伪劣肥料10吨、车辆3台,查封生产线2条。目前,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2 版: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某公司刷单虚构交易被罚20万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