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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起诉“跑路”商家
消费者获退预付款
作者:黄劼


      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商家失踪,消费者的预付款不能退回,成为近年消费纠纷的顽疾。近日,一起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消费者起诉跑路商家的案件,在法院判决后仅4天,曾经消失的跑路商家现身,将预付款全退还给消费者。
  自今年4月起,深圳市福田区消委会收到100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深圳市星光熠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熠熠公司)突然关门停业,且无法联系到经营者。4月26日,福田区消委会调解人员前往星光熠熠公司的经营地址了解情况,发现大门紧闭,人去楼空。随后,福田区消委会向星光熠熠公司分别发出了《调查(调解)通知书》《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拟披露(投诉信息)的函》,但仍无法联系上星光熠熠公司。
  5月30日,深圳市消委会正式接受预付款中的3名消费者委托,支持3名消费者向星光熠熠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6月2日,案件的代理律师进行网上立案。7月22日,立案成功。9月28日,案件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月30日,深圳市消委会收到胜诉判决。法院判决下达后,经营者于11月6日主动联系深圳市消委会表示愿意退款。4天后,3名消费者表示收到退款,共计33667.7元。
  一位消费者说,非常感谢消委会的支持,当初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进行投诉,没想到消委会如此认真负责,安排律师进行法律诉讼,让他最终拿回了预付款。
  据介绍,预付式消费中出现预付款不能退回情况,成为近年消费纠纷的顽疾。深圳市消委会通过多种方式,包括信用推送、“好人举手”的商家承诺等作法,探索治愈预付式消费纠纷顽疾的模式。其中运用法律手段支持受害消费者提起诉讼也是重要的手段。自2017年至2020年,深圳市消委会共计支持消费者起诉21起,其中调解结案2起,判决结案8起,判决结果均为消费者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6起,经营者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
  深圳市消委会表示,将继续运用支持起诉的法律利器,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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