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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时代市场监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两周年工作回眸
作者: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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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2020年8月26日,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在浙江嘉善举行,发布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十大合作成果。
  图二:2020年11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第三届进博会参展的进口冷链食品实施“分批入库、统一进馆”运作模式,全闭环防疫强化进博会冷链食品安全监管。
  民生和发展是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新使命。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两年以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场监管总局大力指导和支持下,认真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重点聚焦国家战略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安全底线严守、质量高地巩固等关键领域,深化职能转变,深化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牵头推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上海自贸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服务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展现了新时代上海市场监管的使命担当。
■本报记者 刘浩
防疫发展两不误
  发挥职能作用,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力维护市场稳定,建立市场监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体系,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虚假宣传、违法交易野生动物、非法销售活禽等违法行为,今年截至目前,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482件。全力保障物资供应,开展应急审评审批,推进疫情防护急需用品加快上市,推动6项新冠病毒诊断试剂上市,上海市计量院成功研制“新冠病毒体外转录RNA标准物质”;加快防疫物资许可审批和产品放行,对疫情防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全程网上审批、即到即办,完成1183批次防疫物资检测任务,免费检定校准防疫计量器具13万台件。全力支持复工复产,采用延长展期、补签补审、远程审核、信用修复等多种办法,着力稳住市场主体;编制操作指南,制定餐饮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减免小微企业检测费用,加快经济重启。4月8日,为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核发了首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解决了当时该公司产量下降95%、工人面临失业的危机。
  强化先行先试,推进上海自贸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探索实施商事登记确认制,该制度以申请人信用承诺为基础,以名称告知承诺、住所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申报为核心,赋予商事主体更大的自主权利,持续降低商事主体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在浦东新区和自贸区开展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制试点,将企业名称与其他登记事项合并办理,实现企业名称自主选用、自主申报,系统智能化自动筛查。在临港新片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围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重点推进试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等11项举措,简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为经营者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举措在全市复制推广,有效衔接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加强互联互通,推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积极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一体化目标任务,推进市场监管“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强化一体化指挥决策,建立了年度轮值机制、牵头负责机制、会议协商机制、滚动推进机制和联合发文机制。健全督办落实机制,形成一体化合力,有效推进合作项目进展,滚动布局合作事项40余项;统一示范区企业登记标准;共享市场主体数据1.5亿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超4.2万家,发展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超2.5万家;开展联合执法,对33家涉嫌违法的主体进行立案查处;推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无锡、宁波等城市间6类10个品种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互联共享。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便利企业开办,深入推进企业准入改革。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成果,依托“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新开办企业全部业务线上“一表申报”,推广全程无纸化电子化登记,实现执照办理“零见面”。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办税、社会保障、公积金等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协力拆除企业跨区迁移的“玻璃墙”,确保企业正常流动。两年来(截至10月底),上海全市共新设市场主体81.4万户,其中企业74.4万户,日均新设企业1537户。上海市共有市场主体286.62万户,同比增长8.2%,其中企业235.9万户,同比增长9.5%。
  推进流程再造,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推进食品经营、酒类批发零售许可改革,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推出“开饭店”等7项主题服务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改革,创设全国唯一的“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发放“CCC”免办证明1.37万张,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开展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试点,成功推动JV971新药上市。开展电梯定期检验方式和“按需维保”改革试点。向浦东新区下放8个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许可审批事项。
  引导市场创新,有效助推企业竞争力提升。强化质量品牌建设,推出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23条政策措施,开展“上海品牌”认证工作,助力上海企业培育质量优势、品牌优势。强化计量保障能力,牵头建设全国首个区域化“产业计量云”平台,推动“全国智能网联汽车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落户上海。发挥标准支撑作用,健全地方标准管理机制,加快商用航空发动机、船舶与海工装备等国家标准创新基地、重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提升检测认证服务能级,组建“一带一路”国际技术服务认证联盟。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沪设立分支机构,联合设立知识产权创新奖。国家知识产权国际运营上海平台建设完成。上海市有效发明专利14.27万件,同比增长10.9%;商标有效注册量166.25万件,增长17.8%。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竞争政策实施,有序推进市场公平竞争。加强竞争文化倡导,该局发布《上海市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获评上海市法治建设十大实事项目。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回应机制、适用例外报备、引入第三方评估等要求,形成刚性约束。加强反垄断执法,围绕原料药、互联网、民生等重点领域,对市场垄断行为线索、行政垄断线索开展核查。
  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有力打击市场违法行为。聚焦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价格欺诈、医药购销、教育培训等领域,加大市场违法行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整治“市霸行霸”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组织实施网络传销、保健品虚假宣传等专项监测,启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加强移动端APP、程序化购买等互联网广告监测,推进“套路贷”等类金融领域风险专项整治。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创建满意消费环境。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公布年度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满意度指数测评情况。积极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引导大型连锁商场、超市、直营店实行异地异店退换货,倡导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有序推进投诉信息公示。
加强质量风险监管
  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修订《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食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推进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和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建设。推进保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完成全市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1.15万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保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组织开展固体饮料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拓宽船用生物柴油渠道,B5生物柴油加油站增加到313座,获上海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高度肯定。
  严格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中药饮片、药品网络销售、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开展二类精神药品、集采中选药品、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加强疫苗追溯监管,全市3家疫苗生产企业重点生产环节实时监控和信息可追溯实现全覆盖。开发“上海药店”APP,实现外送药品全程追溯。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管,完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分级。
  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挥产品监督抽查作用,聚焦问题区域和线上销售,开展非医用口罩等98类产品监督抽查,加强不合格产品移送后处理。持续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技术机构等建立风险信息监测站10个,实现政府监管部门与各类市场主体的风险信息交互和联动处置。开展非医用口罩、儿童学生用品、消防产品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进电梯智能化监管,开发电梯维保微信小程序、电梯公众监督系统,推广“上海智慧电梯二维码”,推动轨交、医疗等重点行业领域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上海全市已接入具有远程监测功能的电梯1.2万台。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港口、冶金、造船等重点行业大型起重机械的双重预防试点,加强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防疫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交通枢纽和工业园区隐患排查整治。
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
  强化法治思维,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效能。强化法制供给,按照“立改废释”并举要求,梳理市场监管领域法律21部、行政法规66部、部门规章301部。推进《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加强法治运用,在全国率先完成“一支队伍、一个程序、一套文书、一个系统”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提升法治素养,举办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把法治建设作为提升干部综合素养的重要途径。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强化信用监管,提高市场监管信用治理能力。加大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力度,实现本部门各业务系统、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联通和对接,确保“应公示、尽公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指导各区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或相应的工作制度,发布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制定《关于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梳理联合惩戒事项目录231项,累计限制8700余人次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强化数据支撑,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推进业务系统贯通融合,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系统、行政处罚系统、互联网门户系统、投诉举报热线系统、市场监管数据归集等信息化系统的统一。推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标准化建设,成立上海公共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探索符合上海城市治理特点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探索智慧监管运用,探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照联办,实现智慧电梯与“一网统管”平台、总局电梯追溯系统、智慧物业对接,加快大数据等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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