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巩固疫情防控成效的基础上,抓实抓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抓好防控物资稳价保供和涉疫市场监管。继续强化口罩、测温枪、防护服等防疫物资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强化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平稳。巩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工作成果,加大农(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线上线下交易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应急审评审批和技术基础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转产防控物资,加强冷链食品风险监测和管控,定期对冷链食品特别是来自疫情高发国家或地区的冷链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监测,继续对防疫用红外体温计实施免费检定、校准。
全力推动重大改革,扎实保障重大任务。支持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建设,在商事登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加大改革力度,深化制度创新。推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紧扣一体化大市场要求,统一长三角规则标准,紧扣现代化发展方向,推进长三角互联互认,紧扣一市三省合作实际,加强长三角协作联动,紧扣市场监管系统技术优势,推动长三角集成创新。做好进博会服务保障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确保安全”和“强化服务、畅通维权、打击违法,维护市场秩序”两条主线,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药械化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零失误、零事故”,确保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和投诉、举报、咨询等维权服务更加高效便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巩固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成果,抓举措落地,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个环节、一天办结”,深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领域的融合应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升级改造上海市注销企业“一窗通”平台,实现清算组备案自主撤销,进一步畅通企业退出路径。优化企业跨区迁移登记流程,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开辟“跨区迁移服务”专窗。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推进早餐工程建设,助力企业创新经营。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信用监管,加快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制度,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积极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持续关注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市场垄断行为,推进医药、互联网等领域垄断案件查处,完善公平竞争举报办理机制。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双打”“网剑”、环保督查非法加油站点、“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整治等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全域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完善放心消费创建评价标准和体系,提高12315热线接通率和群众满意度,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专业组织调解衔接联动。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安全底线。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要求,织密食品安全管理网络,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推动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实施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巩固和推进“守信超市”“放心食堂”“放心餐厅”“明厨亮灶”等建设工作。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加强临床试验和应急审批的药械产品监管,深化药品质量安全、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产品质量监管,聚焦质量安全风险高、消费者关注度高的消费品,重点抽查儿童学生用品、消防产品等产品。提升特种设备治理能力,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改革,从“重维保过程”向“重维保效果”转变,完善上海智慧电梯平台,全面应用“上海智慧电梯二维码”,推进远程监测加装和接入,推动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常态化。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实施政府质量奖绩效评价,开展服务质量测评。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建设海洋动力装备、智能测控装置等重点产业领域计量测试中心。推进“上海标准”第三方自愿评价,推进“两张网”地方标准制定,在智能网联汽车、3D打印等新经济领域筹建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国家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建设“沪检云”线上服务平台,开展重点领域检测能力验证,完善“上海品牌”认证制度体系,扩大“上品”标志影响。加快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