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12月3日,记者在由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主办的“放心消费在山东”全国融媒体齐鲁行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山东省公示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已达2.2万家。
据了解,今年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消费环境治理能力。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在日用消费品、食品消费、物业和装修、交通消费、旅游消费等12个领域部署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组织制定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通则和7项创建标准细则;推广应用了“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服务系统;广泛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快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探索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等。截至目前,全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达10.7万家,向社会公示创建示范单位2.2万家,引导7849家线下实体店承诺并落实无理由退货,发展ODR企业6140家。
此次媒体行活动,来自全国近20家中央、地方主流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赶赴济南、潍坊、日照、临沂、泰安等地,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行深入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