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各地均已完成第一批“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名单公布,主动作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实体店累计已达508家。
据介绍,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自8月24日联合出台《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以来,按照“政府鼓励倡导,实体店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经营者主动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央商城(隶属中央红集团)、牡丹江东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劝业场、绥化万达广场、绥化市华辰商贸有限公司、肇州县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等品牌连锁和大型商超企业带头引领示范,进一步优化了消费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黑龙江省全面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活动中,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组织了启动仪式;哈尔滨市、绥化市开展了“企业公开承诺活动”;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黑河市召开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座谈会;绥化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全面部署、集中座谈、分类督导等方式,做到12315“五进”与线下无理由退货同步推进,将承诺实体店分为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家电零售商场、服装鞋帽商店、家居家具商店、化妆品商店、饰品商店等行业分类进行公布,在全省率先实现公布第二批,已达67家。
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为解决线下实体店公开承诺中所遇问题和困难,打消经营者顾虑和观望情绪,有针对性地对已承诺落实的大型商贸企业及打算承诺的47家门店走访调研,与经营者共同解决推进中的实际问题。牡丹江大商集团百货大楼、新玛特购物广场在正门入口处醒目位置进行“无忧购物、贴心服务”公示,承诺“购物不满意,30日内保持原质原样可办理退换货”,商品种类包括服装、鞋、首饰、化妆品、手表、箱包、大小家电、食品、非食品、生鲜商品等10大类,同时在信誉卡反面明确无理由退货的范围条件,让顾客无忧购物。据不完全统计,8月24日以来,以上2家店“线下无理由退货”金额达1886万元,23774笔。全市通过线下无理由退货,退款金额已累计达2130.41万元。
目前,黑龙江省各地均已完成第一批“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名单公布,主动作出“线下无理由退货”的实体店已累计达508家。下一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加大宣传引导和服务力度,建立健全《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鼓励经营者自愿成为“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努力实现让群众走出家门就能享受“放心消费”,不仅“买得放心”,更能“退得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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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摘录)
第二条 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坚持“政府鼓励倡导,实体店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黑龙江省内向社会公开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线下实体店经营主体。
第五条 鼓励经营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第六条 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将承诺内容在其网站、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标注、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进行公开展示,为消费者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