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召开2021年价格监管政策提醒告诫会,传达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相关部署要求。全市药店联盟、大型连锁药店、大型连锁超市、四大蔬菜批发市场、部分菜市场和高端白酒经营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议讲解了价格法律法规中关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的内涵、具体情节和相关罚则,以及连带产生信用影响等法律后果。告诫各参会单位要牢固树立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意识,追求合法利润,不赚昧心钱,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维护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高端白酒价格稳定工作,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触碰价格违法行为红线。
会上,参会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表示将切实落实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优化拓展进货渠道保证物资供应,满足市场需求,稳定消费者价格预期;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工作。
会议倡导经营者主动作出价格自律承诺,约束自身价格行为,表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态度。
下一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还将对高速公路救援拖运、公众停车、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燃气经营者、餐饮经营者进行专项提醒告诫。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价格执法力度,通过加强监测、市场巡查检查、约谈、提醒告诫、办理投诉举报和曝光违法案件等方式,重点加强对粮油肉蛋菜奶等日用品、口罩等防疫物资、电商平台、旅游、交通运输、餐饮等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屡查屡犯等价格违法行为并严格处罚,维护节日期间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