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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布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
靶向监管“二选一”等涉垄断问题
作者:施本允


      本报杭州讯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据悉,该系统是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开发建设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及不正当行为的系统,运用系统集成和迭代升级等手段,在现有网络监测平台基础上快速推进,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对重点平台开展广覆盖、多方位、全天候的监测、感知、分析和预警,强化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纵向垄断”“低于成本价销售”等平台经济垄断问题的靶向监管。
  浙江作为平台经济大省,共有各类网络交易平台310个,平台上网店数量超过900万家,占全国总量的近半数,服务全球消费者达9.6亿人。近年来,浙江省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涌现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多种新业态新模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但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隐患,如“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成为社会和消费者关注的热点。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引导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是打造该系统的初衷。建设‘浙江公平在线’,就是用数字化改革的思维和理念,推进平台经济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重塑性变革,着力构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
  据介绍,“浙江公平在线”建设工作从今年1月20日开始着手研究,并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进行集中攻关。该系统总体框架由“1235”体系组成。“1”即一个驾驶舱,作为“浙江公平在线”核心中枢和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具备全景展示、决策研判、指令下发、运行监控等控制功能;“2”即两个雷达引擎,包括算法引擎和图谱引擎;“3”即三个基础数据库,包括主体库、标品库和情报库;“5”即五个核心功能模块,包括采集模块、识别模块、固证模块、审核模块和流转模块。“浙江公平在线”在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现有的“网络禁限售”“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网络传销”“知识产权侵权”“主体违规”六大类监测重点基础上,聚焦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及不正当行为,着重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纵向垄断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五类行为实施监测。首期监测范围覆盖重点平台20余家,平台内经营者1万余家,重点品牌500余个,商品10万余个。“‘浙江公平在线’是创新平台经济领域监管的有效手段,我们将充分发挥系统功能作用,提升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效能,努力在全国率先形成对平台经济数字化智慧监管的标志性成果。”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系统上线后将实施系统动态监测,通过可视化驾驶舱,根据需求动态调整监测目标、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统一下达监测任务;强化系统对接,连通“互联网+监管”、投诉举报、执法办案等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加强监管协同,通过横向部门协同、纵向系统联动,将监测所产生的问题清单进行分类分级交办,根据不同性质分别进行预警、指导、约谈和立案调查;建立闭环机制,形成大数据监控、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的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 (施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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