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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又来了 搞清这几点就OK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记者 聂国春
  3月1日起,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受理申报。2019年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有的退了两三万元,也有的补缴了2000多元,还有的人不知道如何操作导致没有拿到该退的个税,因而十分懊恼。
  因此,进入3月份后,大家就迫不及待地开展了新一年的个税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由于短时间内访问人数过多,个税APP一度出现无法登录的情况。记者3月7日登录个税APP,首页便跳出“关于错峰办理年度汇算的通知”。通知称,个税年度汇算从3月1日起到6月30日结束,初期办理人数较多,建议错峰办理,如急需办理,也请尽量避开每天9-11时、14-16时、19-21时的高峰时段。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该如何操作?为什么有的人会有退税,有的却需要补缴?哪些人可以不用申报,又有哪些人必须申报?对此,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两类人必须办理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结束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根据规定,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或者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以及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但是,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或者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必须进行汇算清缴。
勿忘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个人年度总收入、年度总纳税额,免征额和专项扣除个税APP已有记录,是否退税的计算也是由系统自行计算。因此,退税或者补税多少主要取决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有6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房租和赡养老人。其中,子女教育、房贷利息都是每年抵扣12000元,继续教育定额抵扣3600元。
  据了解,记者证、教师证、导游证等职业资格证书,若是纳税当年获得的,都可以申请抵扣。房贷利息不是你有多少房贷利息都退,而是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房租扣除,则区分不同城市,分别每月扣除1500元、1100元和800元。赡养60岁以上老人的,独生子女可以每月抵扣2000元,反之则抵扣1000元。如果个人在纳税年度生了大病,自费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在80000元以内据实扣除。此外,个人当年发生的公益捐赠,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退税还是补缴有依据
  为什么有的人需要退税,有的人却要补缴呢?
  现行个税都是由用人单位代扣,如果一个人前半年在甲单位就职,收入9万元,后半年在乙单位就职,收入也是9万元,两个单位都是按9万元的收入代扣个税。但其实际年收入是18万元,这就需要补缴个税。另外,劳务报酬是按20%预扣个税的,如果一个人全年劳务收入18万元,实际扣除的个税就有5万余元,但减去6万元免征额、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后,其应纳税额低于10万元,只需按10%的比例纳税,所以需要退税。
  那么,怎么办理年度汇算呢?记者操作发现,个人需要先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后登录进入“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然后查看“已填报信息”或“去填报”相关项目。之后,按照个人所得税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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