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燕京
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社会各界纷纷付诸实际行动,开展针对青少年的网络素养教育,增强青少年对于网络不良行为的抵抗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国内50多家主要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均已上线“青少年模式”,绝大多数网络游戏也都设置了 “青少年模式”,对每天的使用时长、使用时间段等都做出了明确的限制,在内容上也做出了很多更适合未成年人的调整。
法律法规日益健全
《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0)》显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不断降低,10岁及以下开始接触互联网的人数比例达78%,首次触网的主要年龄段集中在6-10岁;青少年“数字原住民”的特征日益明显。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显示,中国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已经超过2亿人,占青少年网民的66.5%;青少年首次接触网络游戏的年龄日趋低龄化,6-14岁是青少年接触网络游戏的主要时期。
为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近年来,我国从立法到监管,再到企业自我整改,各方的行动力度都在不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也有了极大的完善。
今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强调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要将其纳入日常管理之中,通过设立校内公共手机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电子设备完成作业。
今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应当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青少年模式”,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屏蔽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直播内容,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推送给学生用户的内容应为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学习课程、科普知识等。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71条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第74条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政府、学校、家庭、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不同主体出发,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目的是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媒介素养教育渐普及
相较于成年人,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自我防护能力,在享受网络便捷性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教育,不仅是保护其免受网络违法行为侵害的重要防线,更能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网络安全问题。
目前已有一些中小学和高校在进行媒介素养教育探索。如广州市少年宫探索出媒介素养融入式发展模式,将媒介素养教育与学校的各学科、校园社团活动、少先队活动、家校互动相融合等。2017年,《媒介素养》(小学生用书)教材被列入广东省地方课程教材目录,成为国内首套进入省级地方课程体系的媒介素养教材。
上海杨浦区发布了5集网络安全空中课堂短视频课程,从手机付款、游戏安全、APP隐私泄漏、设置密码、社交安全五个方面生动揭示了身边的网络安全陷阱,教育人们如何更安全地使用网络和智能终端。据悉,该网络安全空中课堂短视频将在杨浦区各学校播放,晓黑板APP和上海杨浦APP也将同步推送。
据了解,不少高校也在积极开展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实践探索。据浙江传媒学院副院长姚争介绍,该校先后在浙江、四川、甘肃等地的15所中小学建立了媒介素养教育实践基地,有近千人次参与支教,接受该课程教育的中小学生已达万余人次。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孙云晓表示:“电影出现后,人们说电影把人带坏了;电视出现后,人们又指责电视;网络出现后,又纷纷指责网络。家庭、学校、社会都需要形成一个共识,即在网络时代,青少年的媒介素养、网络素养教育最核心的是‘赋权赋能’,不能把网络妖魔化。首先承认孩子的权利,并尊重这个权利,然后积极进行引导。”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师禹诚表示,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仅仅靠一味地“堵”是不行的,这样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对孩子们的引导应该以“疏”为主,增强未成年人对网络信息的甄别力和免疫力,引导他们合理使用网络。
网络保障体系更完善
防范网络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大事,目前,社会各界都积极行动,互联网企业也开始主动采取措施保护青少年在网上的安全。
据了解,目前,国内50多家主要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均已上线了“青少年模式”,平台会在用户打开网络时自动弹出提醒,提示可在未登录情况下选择设置“青少年模式”。绝大多数网络游戏也都设置了“青少年模式”,对孩子每天的使用时长、使用时间段等有明确限制,每次使用时长累计不能超过40分钟,40分钟后如要继续使用,则需再次输入密码。此外,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如要使用短视频APP,也必须输入密码。以上设定可有效帮助家长控制孩子上网的时间和时长。内容上也做出了更适合未成年人的调整,例如有短视频平台针对青少年开设专属内容池,主要推送教育类益智性内容。
针对互联网企业的防沉迷措施,各界人士不断建言献策。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针对现实中常遇到的“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账号绕过游戏限制”的情况表示,应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先行积极探索,尽快形成人脸识别技术运用的国家标准,明确规范适用范围及使用程度等。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张志勇带来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游戏产品准入监管的建议》。他建议全面加强儿童游戏产品市场准入监管,改变当前单纯把游戏产品作为一般文化产品、单独由文化宣传和网信部门负责准入监管的做法,实行网信和教育部门两次监审机制,网信部门负责首次监管,教育部门负责二次审查。他还建议尽快实施儿童游戏产品分级管理制度,建立由教育、心理、卫生、法学、儿童学、软件开发等专家组成的儿童游戏软件定级委员会,对网络游戏软件进行定级,划分出适合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游戏级别。
当代未成年人是伴随着网络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一代,互联网正成为他们认识社会和参与社会的重要途径。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保障他们健康上网,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在各方的努力下,未成年人的上网环境正在改善,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必将能打造出良好的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构建出完善的网络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