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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发商代收契税将成过去式
作者:孙蔚


    ■本报记者 孙蔚
  “收房时,开发商提供的缴费通知上列了一大堆项目,总额高达十几万元。仔细一看,除了物业费、面积补差款外,契税、维修资金占了大头。我们想自己去缴契税和维修资金,却被开发商明确拒绝,说不缴清费用就不让收房。”消费者刘女士的吐槽极具代表性,很多北京购房人在交房时会遇到这一幕。
  今后,对于开发商代收、代缴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要求,北京的购房人可以明确说不。这是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中做出的明确规定。
缴费将更加方便
  随着《通知》的落地施行,存在于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许久的“契税与商品房销售捆绑”“开发企业违规挪用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不规范操作将被“纠偏”。《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第一,在新建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代缴应由购房人缴纳的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代收购房人应缴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商品房销售和交付的前置条件;第三,购房人缴纳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确有代办需要的,购房人可委托开发企业或第三方办理,但相应款项不得转入开发企业或其它第三方账户。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就是为了切实保障购房家庭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通过12345市民热线、信访、热线咨询等多种渠道收到群众反映,部分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和交付时,会将代收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前置条件,但有个别开发企业代收后未及时缴纳,造成购房群众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侵害了购房群众利益。”
  今后购房人如何进行契税缴纳?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购房人可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通过一窗办理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为购房人提供便捷的纳税申报渠道,同时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配合,积极推进缴税、办证一窗办理。
  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购房人应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足额交纳。购房人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到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各网点进行交存,或通过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扫码支付,专户管理银行网点地址可通过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办证速度将加快
  对于这项“惠及民生”的新政,人们予以普遍关注,《通知》发布前,已代收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该如何处理?
  对此,《通知》要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排查辖内已代收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情况,具备缴纳条件的,责令开发企业立即向有关部门缴纳;暂不具备缴纳条件的,应退回购房人或转存入属地政府指定的代收资金监管账户,待具备缴纳条件后,及时通知购房人办理缴纳手续。
  同时,记者也从北京市住建委方面了解到,因开发商代收代缴契税和公共维修资金影响购房家庭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项目,将纳入各区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专班协调推进解决。“明令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大利好,非常有现实意义。”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直言,《通知》的出台将加快业主房本到手的效率。“以前,购房人从买房后到拿房本,动辄就要一年多甚至两三年,现在来看,拿房本的速度肯定会明显加快。”
有望杜绝资金挪用
  当初买房时,开发商要求代为缴纳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说是这样可以省得购房人再跑一趟。然而,房子交付了,这笔钱还“趴”在开发商的账户上,甚至被偷偷挪用,购房人因此迟迟拿不到房产证,成为引发纠纷的导火索。
  北京房地产商会会长黎乃超指出,北京商品房契税申报缴纳以往一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环节先行收取,部分企业还强制将契税与商品房销售捆绑。因此一些乱象随之出现,比如房企将契税税款挪作他用,个别房企甚至卷款私逃,严重损害购房者权益。
  因历史遗留问题影响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现象屡见不鲜,购房入住多年仍拿不到产权证,是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
  在黎乃超看来,《通知》的发布,能够有效避免后续“业主房本难拿”的问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挪用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不法行为。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挪用契税和公共维修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有关线索将移转公安部门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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