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聂国春
“在涉及人身保险公司的投诉中,理赔纠纷有2387件,占人身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16.24%;销售纠纷有6313件,占比42.96%。”这是银保监会4月1日披露的2020年第四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数据,人身险问题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针对人身险市场乱象,银保监会近日开展部署,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等方面,对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开展专项治理。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背后的贪腐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和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的根本措施,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行业形象。
重点整治误导销售
人身险销售误导问题一直饱受消费者诟病,自然也成为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根据银保监会下发的通知,销售行为方面将重点治理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异化产品、管理失当等行为。
一是重点整治误导销售。将检查是否存在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以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夸大收益;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限售、限时、限量”。二是重点整治异化产品。是否存在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三是重点整治管理失当。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存在通过指挥、决策、组织、授意他人等形式实施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纠正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在人员管理方面,重点治理人员管理信息虚假、虚增人力、人员失信、管理松散等行为,防范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在数据真实性方面,重点治理通过虚假承保、虚列费用、虚挂业务、虚挂人头套取资金,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冒用投保人名义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侵占保单贷款资金或办理退保业务、侵占保单现金价值等虚假保全行为。在内部控制方面,则重点治理业务控制、财务控制、高管履职、风险管理、内部监督等存在的问题。
拟制定销售新规
在业内专家看来,人身险市场乱象主要体现为一个“虚”字,此次整治可谓“打蛇打在七寸上”。不过,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源却是在制度体系上,例如短视的佣金制度,以及监管空白衍生的套利行为。
正因为如此,在重拳治理乱象的同时,银保监会还将开展调研摸底工作,以期找到乱象背后的症结所在,正本清源。
记者了解到,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近日先后下发《关于提供佣金制度有关材料的函》和《关于调研人身保险销售管理有关情况的函》,全面启动人身险行业佣金制度和销售管理情况调研工作。
某外资险企营销管理部负责人表示,这两份文件从两个角度切入,一是调研公司的营销队伍组织架构、营销员佣金分配机制、代理人渠道存在的问题;二是摸底在人身险销售行为管理中,存在的监管制度交叉重叠、相互冲突、执行困难和监管空白等问题。
据了解,有关销售管理的调研内容涵盖了当前行业在销售行为和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完善监管制度的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通过网络直播带货、大数据分析获客等。除了关注网络直播销售保险,调研还征求了对修订《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3〕40号)等现行电销业务监管制度的意见建议,包括电销渠道突出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原有监管制度是否适应当前实际、促进电销业务健康规范发展、防控风险的具体思路和制度建议等。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结合整治与调研情况,明确佣金制度的改革方向,制定人身险销售管理办法。
促进高质量发展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5月31日前各险企要完成自查自纠并提交报告。6月至8月,监管部门将采取上下联动、“解剖麻雀”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11月前,各地银保监局要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银保监会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区别问题性质和违规情节进行针对性处理,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违反监管法律法规的问题,各级保险机构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暴露问题并整改处理的,可视具体情况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暴露不充分、责任追究不到位等情形,依法从重处理。
专家指出,通过治“虚”、摸底、拟定新规“三连击”,有助于构建防范化解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促进人身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