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吴玉平 陈红生 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集中整治约谈会,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发展,督促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对校外培训机构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镇江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协相关负责人,新东方、学思堂、瑞思、嘉泽、励步、书人等6家教育培训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2020年,镇江市消协和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广泛收集了该市107家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的合同。审查发现,一些合同存在签约主体不明确、合同标的不清晰、合同履行和解除条款不合理、合同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新东方作为校外培训机构代表做了表态发言,承诺行业内将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政策,积极配合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督导检查,对于合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尤其是将“国家版”合同规范推开,未来在全行业内全面落实规范合同的使用。
镇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传达了《江苏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并对行业协会及行业经营者提出工作要求。
据介绍,从3月开始至10月,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协同联络工作机制,集中整治主要针对全省各类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并与推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结合起来,引导规范经营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使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镇江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锁勇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教育行业协会能积极发挥作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带领行业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二是希望监管部门能进一步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以不公平格式条款整治为切入点,综合运用信用监管、公示公开等各种监管手段形成执法合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对整改不力、问题严重的培训机构实施联合惩戒,正本清源,还原教育培训本质,提高行业整体规范化水平;三是希望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舆论氛围,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