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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明师教育等5家培训机构被罚
作者:黄劼


      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为不断加大对教育培训虚假违法广告的清理整治力度,自4月下旬起至今年年底,广东省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行动。近日,广州市明师教育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教育培训机构因发布违法广告,分别被处以0.5万元至22.92万元不等的罚款。
  广州市明师教育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海报和宣传册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以及利用受益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6.58万元。
  广东明世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网站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罚款12万元。
  广州聘大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22.92万元。
  广州市番禺区新环球教育培训中心在经营场所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其师资能力经验的数据,以及利用受益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相关数据、统计资料和调查结果均为无法验证的虚构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罚款3.08万元。
  广西背背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含有教育培训的服务质量表示不准确的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0.5万元。
  据了解,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住建局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广州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强化联合约谈、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合通报工作机制,依法、依职能开展专项治理,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广告治理新格局。4月30日,广州市部分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签订《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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