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红色足迹
文明幸福卡引领农村新风尚
作者:任震宇
图片


    图:塘石村村民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里观看电影。
■本报记者 任震宇 文/摄
  “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在江西省兴国县,有这样一首山歌,唱的是当年中央苏区时期,长冈乡干部艰苦奋斗的作风,而这首山歌的发源地,就在兴国县长冈乡塘石村。
  日前,“学党史 悟思想 红土地上践初心”中央媒体采访调研团来到塘石村,对当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文明幸福卡制度建设进行采访。
  塘石村是兴国县著名的革命村、英烈村,有名有姓有记载的革命烈士有116位。在扩大百万红军的运动中,兴国模范师从塘石村走上前线,成为中国革命史上光辉的一页。近年来,塘石村发展养牛、大棚蔬菜等新兴产业,实现村民年人均增收800余元,已经成为兴国县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推广文明幸福卡家庭积分制,就是当地颇有特色的制度。
  塘石村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设置在当地的谢氏宗祠。记者走进宗祠,看到几个村民正围聚在一起下棋、打牌,更多的村民围坐在中间,观看大屏幕平板电视上播放的电影,两侧还放着很多书籍,供村民阅读。
  文明幸福卡是兴国县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的积极性,探索的一种做法,塘石村是试点村庄。
  长冈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刘三秀告诉记者,塘石村通过对村民小组开展调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建立了一套积分评价体系,村(居)民主要通过参与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的37种文明实践活动获得积分,同时对16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扣分。
  在塘石村村民广场边的宣传栏,记者看到了文明幸福卡家庭积分的细则,加分减分的项目颇为细致、有趣。比如,村民被评为致富能手、产业带头人,一次性奖励50分;每月参加“五净一规范”评比,被评为优秀的积200分;按照红白理事会章程办理红白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每一事例积30分;村(居)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十带头”活动,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受到群众普遍好评,一次奖励50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的,一次性奖励100分;累计每月参与跳广场舞20次以上,且每次跳舞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每月最多可以拿到80分。
  除了加分项目,也有扣分项目。比如,家庭成员存在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等行为,每人每月扣30分;家庭成员存在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行为,每人次扣50分;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兴起或追随攀比之风,每次扣50分;野外用火,每次扣100分。
  这些积分有什么用呢?细则规定,每10个积分换取1元兑换券,可用于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积分兑换区”或村(社区)指定的超市、商场兑换物品,由村文明实践理事会根据积分细则进行认定刷卡。
  刘三秀告诉记者,原先村里采取统一采购米面粮油的形式,村民可以拿着积分进行兑换,但有的村民反映统一采购的米面粮油选择余地少,村委会听取了村民的意见,改成和一些超市商场合作,村民可以直接去超市商场,用积分抵扣一部分现金。
  “比如某个村民有500积分,可以换成50元兑换券,他去超市买一个70元的商品,用上兑换券,自己只要花20元就可以了。”刘三秀说,这一变化接地气暖人心,家家受益,群众喜欢。积分政策实施5个多月,总计已经兑换出去37万分。
  实施文明幸福卡积分政策,目的是通过积分鼓励的方式,引导村民积极热情地参与到各项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中来,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成为凝聚人心的“精神家园”,打通了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据刘三秀介绍,文明幸福卡积分政策实施后,效果很不错。村里有两位阿姨,虽然是邻居,但由于多年前的矛盾,互相不理睬。积分政策实施后,其中一位阿姨的儿媳妇鼓励婆婆一起去跳广场舞,而隔壁那家的阿姨也去跳广场舞,跳的次数多了,两位阿姨互相交流起来,长期僵化的关系也慢慢融洽了起来。
  村民钟玉凤就是那位劝婆婆去跳广场舞的儿媳妇。她告诉记者,除了和婆婆一起去跳广场舞,她还会在节假日带着孩子去村里的敬老院,给老人理发梳头,一方面是获得积分,另一方面也是教育孩子的一种方式。她还积极主动参加爱心献血活动,参与学习强国上的学习答题,这些都可以得到奖励积分。
  刘三秀说,通过文明幸福卡建立积分评价激励的机制,形成了以文明幸福卡促生活质量提升、以生活质量提升促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良性循环,有效汇聚了乡村全面振兴的合力,带动村民走向新时代文明大格局,以文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 版:要闻·导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文明幸福卡引领农村新风尚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