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刚)6月30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新一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目前,经过三轮调整,433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特别是一批新药通过谈判降价进入目录,大幅减轻了患者负担,取得了良好效果。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要求,本次医保目录调整的范围将分为中药和西药的申报流程。《方案》显示,本次申报流程将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公布结果5个阶段。《方案》规定了可纳入目录的四种情形: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含,下同)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我国获批的新药数量逐年增多。从医保部门的角度,一方面希望更多更好的药品能够尽早上市、尽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尽早让患者获益;另一方面,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基本医保筹资很有限,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只有800元左右,其中2/3来源于财政补助,因此必须牢牢把握“保障基本”的制度定位,重点将临床价值高、价格合理、能够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纳入目录。
据悉,此次按计划将于今年10-11月公布调整结果,明年1月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