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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督促商家规范积分使用规则
杜绝消费积分“霸王条款”
作者:黄劼


      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积分当钱花”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模式。积分是商家赠予消费者的,但实际上积分是基于消费者的消费。消费积分兑换商品模式,利于商家增加客户黏性,也让消费者享受一定的优惠,但同时也产生不少问题。近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积分问题监督工作,督促商家规范积分使用规则,杜绝积分规定的“霸王条款”。
  据统计,2019年1月至今年5月底,深圳市消委会及各区消委会共收到1117件关于积分消费的投诉。投诉的问题有:积分到期清零、积分兑换产品质量和价值不对等、兑换商品门槛高等。同时,深圳市消委会对消费积分问题开展调查发现,96%的消费者在购物时获得过积分,62%的消费者注册时不会注意积分规则,54%的消费者表示商家不出示积分规则,52%的消费者表示积分清零商家不会明确告知,95%的消费者表示积分清零后商家未补偿,84%的消费者表示积分兑换商品门槛过高,84%的消费者表示积分兑换商品质量一般,10%的消费者表示积分兑换的商品质量差。
  对于发现的问题,有超过一半的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积分使用规则,且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积分清零事宜。对此,深圳市消委会认为,经营者制定的积分兑换及到期清零等条款属于格式条款,经营者应主动尽到合理的提示、说明义务。
  深圳市消委会督促相关商家,一方面,要明示积分使用规则,设置合理积分规则。经营者在提供积分兑换商品的服务时,应当确保积分使用规则清楚、明了、易于理解,特别是获得积分方式、积分使用期限等重要条款应提前告知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积分兑换门槛过高显失公平,消费者体验感差,商家就失去促销目的和意义,商家在促销商品时应充分考虑消费数额及积分兑换的比例。
  另一方面,严把商品质量安全关,做好售后服务保障。积分兑换的商品也是商品。经营者可供兑换的商品应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兑换的商品质量不打折扣。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时,经营者应承担修理或退换货责任。售后服务要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到售后服务及时响应和有效解决,保障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深圳市消委会同时提醒消费者,要及时了解积分使用规则,获得消费积分后,应及时了解积分使用范围、积分有效期、如何进行积分兑换等积分使用规则,如经营者未公布具体的积分使用规则,应尽快咨询经营者。养成定期查询和兑换积分的习惯。不同的经营者会有不同的积分使用规则,一般情况下,经营者会给积分设置一定的有效期,甚至在年末将已有的积分清零,消费者应及时按照自身需求兑换商品。消费者每次用积分兑换商品后,应及时查询剩余的积分数额,确认积分数额无误。消费者用积分兑换实物商品时,应注意保存兑换商品的“三包”凭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修理、更换,应当保存好自己与经营者的沟通记录、维修记录、维修结算单等证据材料。
  深圳市消委会表示,将督促经营者规范积分使用规则,杜绝消费积分规定的“霸王条款”;加强积分规则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注意重点条款内容,在遇到积分侵权问题时依法维权;发挥先进典范商家的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商家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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