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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多举措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作者:丁薇薇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丁薇薇 记者顾艳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日前下发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助力各类市场主体提振信心,有效激发广西民营经济活力。
  根据工作方案,广西市场监管局提出要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民营企业信息归集公示、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公平竞争环境、清费治乱减负、完善“个转企”激励措施、培育民营企业商标品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服务效能、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公平竞争。坚持常态化纾困解难,靠前服务,全面掌握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了解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诉求,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服务措施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力争年底实现广西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业户数较上年稳步增长。
  据介绍,截至2021年7月31日,广西私营企业共有88.63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1.39%;注册资本(金)49561.17亿元,同比增长13.14%。个体工商户实有277.63万户,同比增长10.86%;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6.16万户,同比增长2.82%;出资总额1084.67亿元,同比增长2.81%。“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广西市场监管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负责人说,广西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民营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对发展少数民族商品和服务业、吸收民族同胞就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升民族地区精神文明风貌、构建和谐友爱平安广西的社会环境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广西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今年4月,组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广西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法律,此外,依托商贸城、农贸市场的空闲场所,设立无需办理证照即可经营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经营区域,为经营者创造更多的创业机会和空间。截至2021年7月,广西各市县共设立197个便民劳务活动经营区域,可提供2.5万个经营摊位,已经吸引3.1万多名个体创业者入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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