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9月16日,在中国质量(杭州)大会上揭晓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
建立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目前,世界上已有9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04个质量奖项。在发达国家中,日本最早于1951年设立“戴明奖”奖项。美国于1987年设立“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实施质量奖励,促进质量创新,推广普及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激励广大组织和个人追求质量进步,已经成为各国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中国质量奖经报中央批准,于2012年设立,是中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已开展三届评选表彰。2013年,海尔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以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源张获得首届中国质量奖,43家组织和3名个人获得提名奖。2016年,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组织及首都航天机械公司高级技师高凤林获得第二届中国质量奖,80家组织和10名个人获得提名奖。2018年,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等9家组织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技师潘玉华获得第三届中国质量奖,71家组织和9名个人获得提名奖。
中国质量奖通过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积极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孙蕊 姜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