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施本允
浙江海宁有位“月饼奶奶”,名叫沈月娥,因海宁市消保委秘书长兼消保科副科长张立为她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性保健品纠纷案,她把张立称为“消费者的娘家人”。
张立至今已从事消费纠纷调解工作23年。去年,他处理消费投诉案件约5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万余元。
在张立看来,消费纠纷就是因“追求美好生活”而不小心产生的“误会”。调解工作就是用最小的成本解决不愉快的事情,让消费者和经营者从消保委出去,还能加个微信做朋友。“我有两个手机,办公室有一部电话,去年一年的通话量在8000次左右,八成都和消费纠纷有关。”去年3·15期间,张立获评“2018-2019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个人”,是嘉兴地区唯一上榜个人。
张立是学会计出身,为更好地上手处理消费纠纷,他自学法律。张立向记者展示了他电脑里的文件夹,密密麻麻排满了各式各样的法律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民法典》……他都反复看了很多遍。
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所面临的问题,可能也是消保工作人员会面临的全新问题。“最近海宁比较热门的预付式消费、早教培训、精神损害等问题,光靠以往的经验是解决不了的,所以与时俱进学习法律、掌握法规是必须的,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消费者解决烦恼。”
工作二十余载,张立维权工作热情依旧不减,每个周末都会来到办公室,将一周的调解工作一一梳理成文字记录下来。“周末的办公室平淡而宁静,而我笔下的消费调解工作记录鲜活而热烈,一个个鲜明的案子都在提醒我,这二十余年的维权路,走得很扎实,让我充满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