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需要从搭建制度体系入手,做好制度和政策的相互衔接,形成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体系。不仅要继续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执法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划出底线,明确规则,设置好“红绿灯”。同时,也要严格履行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等监管规范,构建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徐文智
11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市场监管总局考察,并主持召开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座谈会。考察期间,李克强指出,要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会议指出,要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将 “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列为今年八项重点工作之一。
近年来,在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践中,市场监管部门制订完善了一批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和规则。推动《反垄断法》修订,牵头起草《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修订发布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这些法律规章的先后出台,为市场秩序良好运转提供了清朗空间,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得以极大释放,消费者权益受到充分保障。
不容忽视的是,随着新兴经济蓬勃发展,新消费新业态层出不穷,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资源、数据、技术等要素逐渐向一些平台经济企业倾斜集中,一些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扭曲市场资源配置的现象时有发生,商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等涉嫌垄断问题愈加突出。市场监管部门倾听百姓呼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履职尽责,迅速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有效制止了平台经济野蛮生长和竞争失序的乱象。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需要从搭建制度体系入手,做好制度和政策的相互衔接,形成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体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仅要继续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执法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划出底线,明确规则,设置好 “红绿灯”。同时,也要在市场主体进入市场体系之初,严格履行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等监管规范,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构建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通过构建市场经济基础性法律制度,严格执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初见成效,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稳步向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反垄断体制机制,在监管实践中锻炼专业队伍,不断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
当然,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实践中,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更多市场主体喷涌而出,进入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的国内统一市场,进一步畅通国内大循环,破除地区小循环,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高擎法治利剑,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