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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三电”赔“燃烧”
新能源汽车商业险专属条款发布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12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以下简称《条款》)。
  在保险责任上,《条款》既为“三电”系统(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提供保障,也全面涵盖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在条款开发上,既考虑当前的主流技术路线,也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新业态留有创新空间。《条款》具有三大特点:
  多元化的保险场景。《条款》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的特点,开发《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既涵盖本车损失,也包含充电桩等辅助设备自身损失以及设备本身可能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集中解决新技术应用中,辅助设施产生的风险。这是车险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是车险领域内的一次创新和探索。
  定制化的保险责任。《条款》以列明式的表述,突出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的构造特征。如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等,文字内容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阅读理解。同时,将保障范围扩大至车辆特定的使用场景,如自助充电、专用车辆工程作业等,升级优化传统车险的内涵与外延,增强了条款的适用性、针对性。
  人性化的保险保障。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过程中的风险,设计《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承保由于外部电网输变电故障、电流电压异常等导致的车辆损失,通过保险机制分散风险。
  记者注意到,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方面,《条款》规定的保险人赔偿责任与传统车险大致保持一致。不过,《条款》在“意外事故”后特别注明了“含起火燃烧”,这也是新能源车主最关心的问题。
  据悉,为保证条款开发过程科学、严谨,保险业协会组织行业主要公司成立工作组,政产学研相结合,先后走访了国内主要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动力电池生产商、国家级科研院所、数据监控平台等数十家机构,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议20余场,邀请社会各方面代表近百人次,在广泛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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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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