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近日,浙江省温岭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反映其电脑板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联系商家维修却被告知其所购型号已停止生产无法提供保修,遂向温岭市消保委寻求帮助。经多次沟通调解,商家积极联系厂家,终于在其他商家处找到全新的电脑板,商家收到后第一时间为王先生上门维修。
温岭市消保委表示,家电产品日新月异,厂家频繁推出新型号和新功能,甚至有些型号产品当年生产当年就停产,配件也随之停产,从而导致各种各样的售后问题,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经营者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本案例中,王先生购买的产品还在保修期内,厂家有义务在承诺的期限内按照国家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同时,温岭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家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购买要“擦亮眼”。消费者应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口碑较好的商家或品牌购买。
付款要“小心眼”,警惕终身维修等话术。通常情况下,家电产品只会有1年至3年不等的“三包”保修期,而终身保修的承诺往往在没有可替换的配件下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应仔细阅读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并保存好相关凭证。
安装要“留心眼”。很多家用电器在安装后就不能退货了,因此安装前消费者应及时查看外观和生产日期,避免买到“库存家电”。如果发现外观明显存在异常现象,要及时向经营者提出,如果消费者不及时反映,事后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签收前就存在问题,容易陷入维权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