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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提醒
谨防“退保理财”陷阱
作者: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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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聂国春
  近日,湖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对湖南康惠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惠公司)、湖南慧康城诚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康公司)予以取缔。
  两公司被取缔,是因为湖南银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这两家公司有关人员以部分人身保险公司员工名义告知保险公司既有客户,以其持有的分红型保险收益率低的名义,通知客户去办理所谓收益率升级业务。待客户到现场后,即劝说客户退保或者进行保单质押借款,并以签订《分红补充协议》形式对退保损失或借款利息回补,引诱客户购买其公司高息产品进行投资。
  记者在企查查APP上查询到,康惠公司、慧康公司分别成立于2021年9月14日和10月21日。虽然两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相同,但注册地址均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街道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商业广场32027”,经营范围均包括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保险公估服务等。然而,经湖南银保监局核实,截至公告日,两公司未取得过保险监管机构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也未向湖南银保监局递交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康惠公司、慧康公司在未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的前提下,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湖南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该局对上述两家公司予以取缔。
  友邦人寿代理人黄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上述公司人员以代理退保为噱头,诱导消费者退保并购买其推荐的所谓“高额”理财产品或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属于典型的“退保理财”陷阱。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7年,原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就揭示了“退保理财”的基本操作手法:第一步,通过拨打保险消费者电话等方式,自称是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第二步,称保险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较低,以“客户售后服务”“保单收益升级补偿”“赠送礼品”等名义推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第三步,劝说保险消费者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可获补贴、退保资金转购“理财产品”可获贴息或领取旅游券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后购买“理财产品”。
  北京银保监局2019年12月总结称,此类风险具有五大基本特点:一是以储蓄型或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保单持有人为特定目标;二是以“高额收益”为诱饵;三是假借保险机构及其销售、客服等从业人员名义邀约客户;四是以套取资金、转购非法理财产品为最终目的;五是最终结果为消费者资金损失。
  2021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首次将“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纳入其中,明确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那么,该如何防范“退保理财”陷阱呢?湖南银保监局提示,目前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设立采取“先照后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还须依法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方可开展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消费者如遇到以“保单分红”“分红升级”“赠送礼品”“售后服务”等名义联系保险消费者劝说退保的情况,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统一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查验真实情况和相关人员资质,也可以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查询”栏目查询机构的经营资质信息。此外,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切勿将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等信息告知或者转交他人保管。如遇不法分子窃取和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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