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司宇萌
“预订小鹏汽车已经快四个月了,现在才终于提到了车。”来自成都的宗女士这样告诉记者。据宗女士介绍,她于2021年10月5日预订了小鹏汽车P5 460G,当时销售人员说11月底或者12月就能交车。然而,直到2022年1月24日,宗女士才提到车。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新车交付时间一拖再拖?《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承诺交付时间难提车
2021年10月5日,宗女士在成都小鹏汽车空港店试驾P5 460G后决定预订该款车型。当她询问销售顾问交付时间时,对方表示,如果现在预订的话,2021年11月底或者12月就能提车。宗女士在销售顾问的指引下,下载“小鹏汽车”APP,选配并提交订单,签订系统自动生成购车协议,并缴纳了5000元定金。“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了”,宗女士无奈地说,2021年12月底,她仍没有收到任何提车讯息,多次联系销售和小鹏汽车客服,得到的答复都是2022年1月15日才可以提到车。但到了1月15日,宗女士依然没有提到车,也没有等到客服和销售任何形式的通知。
成都的杨先生也和宗女士有类似遭遇。他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他于2021年10月27日在小鹏汽车空港店进行试驾,最终预订了一台小鹏P5 460E。销售人员同样承诺他最晚2021年12月可以提车。可是杨先生已等待近三个月,1月24日他与客服联系得到的结果是“预计春节前后可提车”。杨先生说:“我已经不抱希望了,现在只想退车。”
杨先生告诉记者,他之前在“懂车帝”APP中看到,54名小鹏P5 460准车主在遭遇延期交付后,联合致信给小鹏汽车CEO何小鹏,要求对方就延期交付的原因给出合理解释。记者在何小鹏个人微博评论中也看到众多P5 460版本准车主的留言。
据宗女士、杨先生提供的《小鹏汽车购车协议》,关于车辆交付时间的描述是:“小鹏汽车将在您订购的汽车到店并且您的购车价款已全额付清后的合理时间内,向您交付汽车。”对此,杨先生认为:“《小鹏汽车购车协议》中关于交付时间的约定含糊其辞,明显是在免除他们自己的责任。”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小鹏汽车虽然宣传短周期交付,却在购车协议中不约定具体交车时间,涉嫌利用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这样的规定属于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无效条款。
车企称受上游影响延误交付
宗女士告诉记者,“小鹏汽车”APP上有一个板块叫“鹏友圈”,是供车友分享提车或驾车心得的交流区,她无意间看到跟她同期或比她更晚预订P5 550、P5 600(相比P5 460G更高的版本)的车主都已提到新车。宗女士对此不解:“这不就是选择性交付吗?我只能理解为在歧视合同金额相对较低的460版本车主。”
针对宗女士、杨先生所反映的小鹏P5 460延期交付、选择性交付的问题,《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联系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对方表示,目前行业面临着磷酸铁锂电池供给极度紧张的问题,而小鹏P5 460车型使用的正是磷酸铁锂电芯,因此给该款车型的生产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造成订单无法在预计交付周期内及时交付,他们已梳理出预计有超期风险的客户,通过销售人员一对一地联系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协助有需求的客户完成改配或者退订的手续。
那么,提车难是否已成行业常态?记者带着这样的疑惑来到五棵松华熙live广场的蔚来空间、小鹏汽车体验中心、理想汽车门店进行调查。对于车辆交付周期,蔚来空间和理想汽车门店的销售人员回答分别是“5-8周内能提到车”“3-4周可以提到车”,而小鹏汽车体验中心的销售则表示:“15-16周内可以提到车。”但三家门店的销售人员均表示:“承诺的交付时间内肯定能提车。”对于记者提出的具体交付时间是否会标注在购车协议中,三家门店的销售人员均表示可以把交付时间备注在协议中。
签订协议明确交付时间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汽车供应链上游的芯片、模组等原材料不足,导致整车交付时受到影响,销售方在这种情况下做出交付时间的承诺恐怕难以实现。”
一方面新能源汽车的销量持续上涨,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生产周期面临严峻挑战。一旦不能如期提车,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协议时,可以与商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交车时间,并约定一旦出现延期交车情形,商家须承担的违约责任,以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