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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安达公司充装“黑气瓶”被罚57万元
作者:麦琳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麦琳 记者顾艳伟)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向柳州市安达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安达公司)发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这是广西首例在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案件。
  据悉,2021年10月8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违法线索,对柳州安达公司违法充装液化石油气瓶一事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认定柳州安达公司所充装的208瓶液化石油气瓶为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系来历不明的“黑气瓶”。
  柳州安达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且充装的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瓶、罚没款共计570318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和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将柳州安达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这意味着该公司在融资授信、资金扶持申请等环节将受到信用约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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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调查·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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