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晓莉)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供给水平,近日,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APP)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按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生产企业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征求意见稿列出了基本功能软件范围,一是操作系统基本组件:系统设置、文件管理;二是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多媒体摄录;三是基本通信应用: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信录、浏览器;四是应用软件下载通道:应用商店。
征求意见稿要求生产企业完善移动智能终端权限管理机制,提升操作系统安全性,采取技术措施预防在产品流通环节发生置换操作系统或安装应用软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