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通报2起行政处罚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福建省分行)及辖下一支行因信用卡授信管理不尽职各被罚50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处罚。
经查,中行福建省分行、中行福州华林路支行均存在“信用卡授信管理不尽职”问题。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认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信用卡发卡机构应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加强风险控制与管理,做好对持卡人的安全用卡宣传教育。《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对信用卡申请人开展资信调查,充分核实并完整记录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消费和信贷记录等信息,并确认申请人拥有固定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可靠的还款保障。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情形的,可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据此,2月15日、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先后决定对中行福建省分行、中行福州华林路支行各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对中行福建省分行相关责任人林祥辉和林挺丞、中行福州华林路支行相关责任人陈昭峰分别给予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