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3月30日,记者从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获悉,浙江省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推进会于近日召开,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了解,199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标准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指标,易发生自燃现象,已不符合安全使用的需要。同时,非标电动自行车无防篡改技术,易被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他装置、改装控制器或电机等非法改装,造成整车质量过重、电池短路保护不到位等,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性,易引发交通和火灾事故。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因此,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其他17个省级部门组建专班,建设“浙江e行在线”数字化应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今年,浙江省改革专班聚焦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组织生产销售企业、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等单位按照自愿、自主、公平、开原则积极参与淘汰置换活动,采取“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等方式集成各方优惠,依据“早淘汰多优惠、晚淘汰少优惠”的方式阶梯兑现优惠,鼓励车主提前淘汰。
据悉,为确保提前淘汰置换稳妥有序推进,该项工作已于今年2月21日率先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试点开展。试点1个多月以来,海盐县已累计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1.5万辆,通过各类优惠为车主节省购车费用1168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浙江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积极做好各项准备。预计从4月中旬开始,浙江省的消费者就能通过“浙江e行在线”参与淘汰置换,不仅提升自身安全保障,还能切实享受多项优惠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