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胡少华 记者朱海)2021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准确把握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无危害不罚、首违可不罚、无过错不罚”的立法精神,创新监管方式,包容审慎执法,促进刚性监管向柔性监管、适度监管转变。截至今年3月底,该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对760件案件适用免罚清单,其中不予立案390件,立案后不予处罚370件,共免除当事人罚款约1057万元。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某家居有限公司因在自家网店页面使用“不留痕”“不沾油”等广告用语被举报到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由于在广告宣传中涉嫌使用无法验证的内容,按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将面临“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或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处罚。但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后发现,当事人本次违法行为轻微且属于初次,能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举报人没有实际购买过涉案产品,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版)相关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处罚。公司负责人一再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学习法律法规,不再犯错。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2021年8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实际,联合省司法厅出台了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及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100项,以良法善治夯实江西营商环境“办事依法依规”底板,促进刚性监管向柔性监管、适度监管转变,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