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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八桂大地 持续提升消费活力
作者:顾艳伟

■本报记者 顾艳伟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从加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入手,凝聚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破解消费维权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推动消费者满意度逐年提升,走出具有广西特色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之路。
  据广西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广西消委会副主任闭俊东介绍,目前,广西已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1+N”消费维权公益性组织架构。“1”是建立广西消委会,“N”是在各设区市建立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在桂林、柳州等部分地区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通过各级消费者组织,辐射联动各行业协会、企业的消费维权联系点,形成“纵向深入、横向拓展”的消费维权工作网络,迅速提升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消费者组织建设水平。
  广西消委会秘书长唐楚尧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西消委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全面建立以成员单位、律师团、专家团、各行业协会为主的多元化解消费纠纷社会共治体系。
  据介绍,2021年12月,广西消委会联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广西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的工作机制》,搭建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消委会、市场监管局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检察监督、支持起诉的有效整合。
  通过建立消费维权多元化解机制,广西消费维权效能显著提升。柳州市柳城县消委会加强与县司法局合作,调解当地红砖质量集体投诉,消费者获赔99万元。钦州市消委会与司法局联合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22个,有效缓解了消费纠纷调解难、执行难问题。
  唐楚尧表示,广西消委会还依托各行业协会组建各类消费领域专家团,打破部分领域专业性强造成的消费维权困境,按下提升广西消费者满意度“快捷键”。比如,南宁市消委会与广西汽车流通协会共建南宁汽车流通消费维权服务站,在该协会设立维权专家评审委员会,吸纳各品牌4S店的汽车维修专家为顾问,由评审委员会对汽车消费投诉交叉提供评判和检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消费教育增进源头和解,是广西消委会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的又一“法宝”。广西消委会将消费教育、消费警示(提示)发布等内容纳入地方消费者组织“和解联络”项目,聚焦“一老一小”及少数民族等消费群体,深入开展消费教育活动。
  为让瑶族群众正确购买和安全使用医疗器械商品,2021年7月,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药品零售企业深入瑶寨开展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活动,为瑶族群众安全使用医疗器械保驾护航,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
  2021年10月,广西消委会联系广西市场监管局深入三江侗族自治县,给村民传授网上直播带货知识,给学生讲授消费维权知识,引导重点人群科学理性消费,提高消费技能和维权能力。
  记者了解到,仅2021年,广西各级消委会先后深入城市社区、民族村寨开展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376场次。在今年“3·15”期间,广西都安县、龙胜县、靖西市等地的市场监管局和消委会,通过组织主题宣传、开展专场活动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普及各类消费维权知识,上演了一幕幕民族团结和谐友爱的动人场景。
  广西消委会持续创新工作模式,借助微信公众号创建“微培训+微专家+微维权”消费维权工作模式,将日常消费维权工作从“单点维权”升级为“集群维权”服务,发挥网络直播的优势,举办消费维权业务视频直播培训班。“微培训”实现全区年度参训人数近千人,涵盖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人员以及餐饮、汽车销售、食品安全、装饰装修、电信服务等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负责人。
  另外,广西消委会邀请中国消费者协会维权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士,搭建24小时在线“微专家”维权经验交流平台,每天帮助、指导基层一线维权工作人员快速高效处理各类消费纠纷和消费咨询。
  目前,来自广西各县、乡镇的基层一线消费维权干部480多人,借助微信群的“微维权”模式,每天线上召开“疑难纠纷分析分享会”,确保一线维权工作人员每天均能快速、高效处理消费纠纷和消费咨询,推动广西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闭俊东表示,今年,广西将进一步采取扎实举措,在提升边疆少数民族群众消费技能和维权能力方面再发力,以实际行动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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