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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不得以“盲盒”为噱头模糊商品信息
作者: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线上订购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日前发布《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经营者以“盲盒”为噱头模糊商品信息、捆绑搭售等违规行为被列入重点查处范围。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要严格按照《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守法依规经营,准确核定生产经营成本并做好记录,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稳定市场价格工作。
  严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要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以套餐形式销售的,既要标明销售总价,也要标明商品品种、数量、重量等具体明细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供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若价格变动应当提前告知或公示。
  严禁捆绑搭售行为。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通过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消费默认选项的方式,在套餐内增加非必要商品或在套餐外捆绑搭售其他商品,强制消费者购买,变相提高商品价格。
  保证套餐商品质价相符。要为消费者提供品类丰富、价格合理的套餐组合,确保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数量、质量与价格相符。不得以“盲盒”为噱头,模糊商品信息,以次充好,短缺数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合理确定配送、打包费用标准。配送、打包等费用要在合理确定成本的基础上制定价格,并标明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配送优势地位大幅提高配送费、打包费或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线上订购组织者应当要求相关经营者提供真实合法经营信息并核验,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要及时向消费者发布套餐价格、重量、品种等详细信息,保证消费者明白消费,并协调解决漏发、错发、退款等问题。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表示,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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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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