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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以新国标筑牢校园“防护墙”
作者:李英锋

  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积极开展新国标的宣传、培训活动,让校园管理人员、安保人员全面了解新国标的要求,健全对校园安全防护工作的检查、评估、考核、督促机制,确保新国标真正落地,以新国标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把校园安全风险降到最低,从而实现以国家标准升级推动校园安全升级的目标。
■李英锋
  新版国家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要求》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校园的不同类型和规模,学校大门外、学校周界等16个部位和区域均被列为安全防范的“重中之重”,校园安全防护区域首次从内部延伸到了门口和周边地区。(据5月31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的新版国家标准的正式实施,释放出以严格标准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的积极信号,对于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新国标是对2012年版旧国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的修订、完善、升级,弥补了旧国标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方面要求偏低、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不匹配不协调等问题。
  目前,不少学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操作要求并不一致,有些学校针对安全保护区域的划定、保安人员及安保设施的配置、值守巡逻制度等事项各自为政,管理随意性较强,很容易出现校园安全管理的短板和漏洞,带来种种风险隐患。
  新国标划出了16个重点防护部位和区域,并把安全防护圈由校园内拓展到校园外学校门口和周边区域,实现了校园防护关口的前移,给学生和教职员工划出了更大的保护圈,也给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划出了更大、更清晰的责任圈。针对人力防范、实体防范和电子防范方面,明确了具体的内容和技术规范,给校园安全管理设定了更全面、更严格、更科学、更匹配的标准和参数。这些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瞄准了校园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重点措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给中小学校、幼儿园提供了刚性权威的安全防护依据和指南,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抓手”,有助于统一校园安全管理的标准,增强了校园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标准性、系统性、长效性,提升了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健康无小事,校园安全管理无小事。以国家标准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体现了法治化、精细化、现代化治理思维,给校园安全防护提供了系统性、机制性支撑。但是,就像徒法不足以自行一样,徒“标准”也不足以自行。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协作,积极开展新国标的宣传、培训活动,让校园管理人员、安保人员全面了解新国标的要求,健全对校园安全防护工作的检查、评估、考核、督促机制,确保新国标真正落地,以新国标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把校园安全风险降到最低,从而实现以国家标准升级推动校园安全升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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