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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
集中整治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广告
作者:刘传江

  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为打击违法烟草广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近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在全市开展电子烟、零尼古丁雾化器等新型烟草制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以双鸭山市中心区域大型商超、烟酒专卖店、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及变相的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广告展开拉网式专项检查。同时,对校园周边的烟草广告进一步严管严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100米内零售店进行检查,严禁张贴电子烟广告和销售烟草制品,严禁向未成年人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烟草经营者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
  此次行动共检查电子烟及新型烟草制品经营主体43家,整改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的11家,责令规范经营行为的19家,停业整顿5家,现场拆除广告灯箱及海报9个(张)。
  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督促烟草零售户自觉落实好主体责任,同时依法严厉查处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积极消除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对社会公众的误导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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