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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
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任何“官方回款”“清退回款”渠道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6月14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4期风险提示称,近期,银保监会监测到有不法网站假冒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发布带有“银保监会认证”“银保监会”等不实信息内容,并以“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名义实施诈骗,上述诈骗行为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损害监管机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此,银保监会提示金融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如发现此类涉嫌诈骗犯罪线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案或反映。
  银保监会消保局表示,银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任何名目费用。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任何‘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渠道。”银保监会消保局强调,若有以“银保监会”“银保监会认证”等名义,或自称银保监会、某银保监局的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假借监管权威要求转账、汇款、交费等行为,消费者要保持高度警惕,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向银保监会或当地银保监局反映,银保监会及各银保监局联系电话可通过银保监会官网查询,相关情况也可通过拨打12378热线反映。
  《中国消费者报》此前曾报道,不法分子伪造银保监会文件,以“官方回款”“清退回款”名义欺骗群众,编造“成功案例”,利用消费者急于回款、挽回损失等心理,以达到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对此,银保监会也多次发布过有关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警惕被不法分子套取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身份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小心不明身份人员提出的转账、收费、充值要求,防范连环诈骗套路;对不明来源的“小道消息”“内部消息”以及网站信息、微信群信息等网络平台传播的非官方发布信息,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误入骗局,受到“回款”类等各种诈骗手段的侵害。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类似的诈骗手法有针对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的“回款”诈骗、“官方回款”诈骗以及“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解债上岸”“代理退保”“白条代偿”“银行直存”等。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理性借贷观念,通过依法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报案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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