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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报警装置不能成为“摆设”
作者:刘文新

■刘文新
  电梯里的报警装置,包含“警铃”与“报警电话”两种求助按钮。一旦发生电梯故障,被困人员按动“警铃”可向附近发出急促的报警声;按动“报警电话”,则可与物业公司值班室或监控中心通话。因此,电梯报警装置被称为“生命按钮”,当被困人员没有手机,或手机信号微弱时,电梯报警装置尤为重要。报警装置如果失灵,或无人应答,其求救信号就发不出去,还会进一步加大被困者的恐惧心理,慌乱中如果以错误方式自救,比如强行推开轿厢门、贸然爬出电梯,极易造成二次事故。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发生电梯事故23起、死亡17人。造成电梯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电梯使用及管理不当,其中,报警装置功能失灵,以及岗位无人值守,占有一定比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公司)应对电梯的安全使用负责,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报警装置没有应答,凸现物业公司的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必须确保报警装置功能正常,24小时专人值守,救援电话畅通无阻。当接到救援呼救时,应及时通知技术人员组织施救。唯有层层落实责任,对电梯及时进行检修、维护,尤其是对紧急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才能杜绝相关事故的发生。
  2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强调电梯使用环节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要求用1年时间,开展集中行动,使电梯使用环节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乘梯得到切实保障。
  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切实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提升电梯应急处置能力,从而提高人民群众乘梯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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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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