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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消保委调查发现
部分医美机构诱导顾客过度消费
作者:陶维

  本报合肥讯 针对近期医美矛盾纠纷呈现多发、频发态势,安徽省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医美行业开展了消费调查,发现部分医美机构存在证照资质不健全、夸大宣传、诱导过度消费等问题。
  本次调查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问卷根据有无医美经历设计了不同的题目,共收到4908份问卷。参与本次调查的群体中,女性占比61.37%;年龄则以18岁到45岁为主,占比96.42%。可以看出,医美行业当前的主要消费群体依然以中青年女性群体为主。调查结果显示,34.84%的受访者选择具有行业资质的私营医美机构,选择具有行业资质的正规公立医院的仅占15.5%。在消费过的医美项目中,非手术注射类(如注射玻尿酸、美白针、肉毒素等)占43.06%,非手术激光类(如祛斑祛痘、光子嫩肤、脱毛、热玛吉、超声刀等)占29.37%,手术类(如割双眼皮、鼻整形术、胸部整形、吸脂手术、植发等)占24.79%,可见非手术类医美项目更受消费者青睐。
  调查显示,医美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证照资质不健全。部分医美机构不达标,或存在超审批提供医美服务的问题。合法的医美机构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美医生须具备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医美主诊医师证,医美药械要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
  部分机构夸大宣传。医美行业各个环节不透明,部分医美机构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现象,生活美容机构违规提供医美服务等问题,工作人员对医美行业的标准要求介绍不专业,对禁忌症、是否过敏、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介绍不全。
  预付式消费矛盾频发。消费者充值后使用门槛提高,遇到变更经营地址、更换老板后商家拒不退款,甚至停业、卷款跑路等问题。
  诱导过度消费。部分医美机构以低息甚至无息诱导年轻顾客超前消费、超高消费、过度消费。医美机构与贷款平台利益勾兑、话术劝诱,让消费者陷入贷款陷阱。
  维权举证难。部分医美机构放任消费者使用化名就医,导致维权主体资格查明困难,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此外,部分医美机构病历不规范问题也很突出。
  针对本次医美行业调查情况,滁州市消保委建议:
  完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美机构坚决吊销取缔,对严重违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禁医制。
  严厉打击非法医美。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监管措施,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以高压态势加大对“黑诊所”的处罚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规范合法医美机构诊疗活动。肃清行业风气,树立医美行业自身的品牌形象,打造美容行业标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
  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发挥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监管主体各自作用,让消费者可以通过官方、市场或媒体等途径对医美消费、项目服务及行业发展有进一步了解,规避医疗美容风险。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消费者应选择正规、专业和信誉好的医美服务机构并认真审查相关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理性适度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保存证据及时维权。消费者要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就诊过程中保留必要的证据,包括就诊记录、付费凭证、医美设计方案等就诊资料,发生纠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滁州市消保委秘书长李美娜表示,下一步,将联合滁州市卫健委约谈培训医美机构,规范医美行业经营行为,促进医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让消费者选机构放心、用产品称心、做项目舒心、变美丽安心,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陶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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