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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谨防灰产利用“未成年人退款”机制谋利
作者:吴学安

  假借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帮助成年人退款是典型的违法行为。要保障未成年人、主播等各方合法权益,扫除非法套现牟利行为,就得严格把关、不留下任何漏洞,主动劝阻未成年人参与打赏,净化网络环境。
■吴学安
  记者调查发现,在网络游戏、直播中充值消费、打赏的“未成年人退款”机制背后,有些是成年人为了套取主播福利,伪装成未成年人的故意退款,目的是把主播送出的礼物转手卖出谋利。这种灰产的运作并不复杂:先充值消费,获取主播的一些定制福利,接着再申请退款;钱原路退回后,主播送出的礼物据为己有,然后再转手卖出谋利。(据9月5日法治网报道)
  今年5月,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整治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失范问题,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打赏行为不具有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应该退还。“未成年人退款”机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平台存在主体混乱、审核不严、标准不一等情况。尤其是当这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机制成了一些人反向“薅”主播的工具时,相关灰色产业激增,多方权益遭到侵害。
  协助未成年人退款本无可厚非,但出发点应当是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为了从中谋利。根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直播平台应当要求用户实名注册。实践中,不同直播平台在实名注册方面的做法不同,导致有漏洞可钻。当伪装成未成年人能够套取到福利,而且形成一条灰产时,足以说明相关审核、验证机制存在不小的漏洞。
  有人利用“未成年人退款”机制进行灰色操作,不仅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还会给主播造成伤害及财产损失。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身份审查制度,提高用户门槛,落实实名注册,关闭未成年人账户的打赏功能;完善并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能力,各直播平台应提高对未成年人用户的关注程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用户操作的规范引导。有专家建议,可完善人脸识别技术,以此方式对用户注册时的身份信息加强审核和验证。
  要保障未成年人、主播等各方的合法权益,扫除非法套现牟利行为,就得严格把关,不留下任何漏洞。假借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帮助成年人退款是典型的违法行为,理应面临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同时,家庭监管也要强化,要倡导社会监督,家长要以身作则,和学校联合监督教育,给孩子树立好榜样。网络主播也要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主动劝阻未成年人参与打赏,净化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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