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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破获养老诈骗案件1116起
7类“坑”老陷阱须警惕
作者:张文章

■本报记者 张文章
  9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福州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福建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情况、特色做法,并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及7条预警提示。
破获案件超千起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福建省按照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要求,一体推进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各项工作,着力为广大老年人创造高品质生活,先后破获养老诈骗案件1116起,排查整治完成346个养老诈骗问题隐患,发送反诈宣传短信9380余万条,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发布会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三明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5·06”以投资保健品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福州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5·09”系列投资养老诈骗案、福州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杨某童、陈某铿使用假币诈骗老人案、宁德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古田县曾某英利用迷信诈骗老人案、漳州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李某钦等人冒充银监会工作人员诈骗老人案。
警惕诈骗陷阱
  福建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发布7条预警提示,提醒老年人警惕7类诈骗陷阱。
  ●组织虚假“老年旅游”。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外出游玩的热情及节俭的生活习惯,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或擅自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将商品以远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老年人进行牟利,有的甚至通过威胁的方式强买强卖。
  ●投资虚假“养老项目”。不法分子常以“福”“爱”“乐”“康”为名成立一个空壳公司,在公园、超市门口等老年人聚集地散发传单,用小恩小惠拉近距离,向老年人介绍国家养老政策、扶持政策、公寓服务等。以预交“养老费”“办理优先入住会员卡”等名义收取高额会费,以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投入资金。假借养老之名兜售不符合养老特点的金融产品,以高额分红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
  ●销售虚假“养老产品”。不法分子往往瞄准老年人注重健康养生的心理,通过情感陪护、夸大宣传等手段,对老年人虚假关心,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利用“神医神药”“中医世家”等各类套路手段,过分强调疗效,推荐包治百病的“神药”,打着祛病强身、偏方有奇效等幌子,用伪学术包装产品,或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假冒伪劣产品。
  ●虚假宣称“以房养老”。不法分子诱骗老年人形成房屋产权“倒按揭”消费理念,与老年人非法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诱骗老年人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用于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从而进行非法集资或者诈骗。或以养老之名违规违法圈地、变相开发房地产,打着“养老+度假+投资”旗号骗取老年人钱财。
  ●虚假代办养老保险。不法分子假借认识人社局、社保局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虚构有特殊门路,谎称帮助未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或者代办“提前退休”等服务,在骗取老年人的补缴费、材料费等钱款后跑路。
  ●开展虚假“养老帮扶”。不法分子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等手段,诈骗老年人钱财。或以“热心体贴”“善解人意”为人设,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后,诈骗老年人钱财。
  ●电信网络诈骗。“中奖骗局”通过手机短信、网页抽奖等方式实施诈骗,先以小利诱惑,从而使深信“中奖”的老年人按照其设计好的步骤提供个人信息、银行账号、验证码等,最后上当受骗。“黄昏恋骗局”主要针对独身老人,借助网络发展成为网恋后,通过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随后拉黑对方。另外,骗子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工作人员,伪造“红头文件”,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微信给受害者,告知其涉嫌重大案件(如贩毒、洗钱和非法集资等),甚至做假的通缉令来进行恐吓,使用话术让受害人自证清白或声称保护其财产安全,要求其把名下所有的财产全部转到所谓的“公安机关”安全监管账户里,进行诈骗。
  福建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福建各地各部门将继续密切协同配合,进一步强化精准打击、深化行业整治、提升宣传质效,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确保打出声威,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监管效能,深度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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