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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军训服装费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被罚
作者:黄劼

  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因多收学生军训服装费,近日被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处以6万余元的罚款,并退还多收的军训服装款。
  日前,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专项检查中发现,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在2021年8月20日到10月29日期间多收军训服装费,涉嫌违反《价格法》的规定。2022年6月30日,执法人员对该学院发出《询问通知书》。7月4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学院多收军训服装费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于2021年8月20日到10月29日期间,向新入学的学生收取军训服装费时,在当地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的指导价基础上,另加收13元,加收军训服装费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行为。经查,该学院多收学生军训服装价款61594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以高于政府指导价收取学生军训服装费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以及《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该学院送达了《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通知书》(穗天市监退字〔2022〕执一004号),责令该学院退还违法所得61594元。8月26日前,该学院已退还多收学生军训服装价款61594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鉴于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已全部退还学生多收军训服装价款61594元,今年9月新学期开学的新生军训服装费已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在调查期间,该学院能深刻认识错误、积极配合、如实交代事实并提供有关证据,表示以后将严格按政府指导价收取学生军训服装费用,其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中从轻处罚的规定。
  10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即罚款61594元。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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