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 近日,由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申报的省级地方标准《消费维权服务规范》获批立项。据了解,这是安徽省消费维权领域批准制订的首个省级地方性标准。
作为“满意消费长三角”安徽唯一示范领跑区,近年来,滁州市高位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消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在滁州”主题活动。
截至目前,滁州市共认定“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5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50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76家,培育放心消费示范街区19条。全市共有7277家企业向社会公开作出七日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最长承诺达30天,数量约占全省三分之一。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与法院建立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173人、公益律师9人。在全省率先开展投诉举报全程电子化工作,让投诉举报“无时差、零距离、不用跑”。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建立完整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体系,2022年以来,设立消费投诉公示专栏35个,公示各类消费投诉信息8744条。开展远程视频调解试点以及“人民调解员+”多元化解工作联络站调解工作,组建志愿人民调解员队伍,全面推动投诉调解信息化、远程化、便捷化,实现消费纠纷24小时调解“不打烊”。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署要求,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在滁州”消费环境品牌,让滁城百姓放心消费,提升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陶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