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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4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刘铭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药监局等14部门联合发布《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和改进新业态领域管理服务,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
  《指导意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实施常态化监管的决策部署,立足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促进平台企业党的建设,综合运用法律、技术、标准、信用、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创新丰富监管工具,提升公正监管水平,推动建立适应新业态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模式,形成以监管促发展的工作机制。
  突出全链条监管。将监管链条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围绕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风险预警、探索监管发展有机融合强化事前防范,通过推进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分类清理规范不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需要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抓好重点领域准入制度落实,建立新业态跨部门风险发现、研判会商、协同处置工作机制,深化两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构建预防为主的源头治理机制;围绕明确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监管,通过纵深推进协同监管和合规治理,力求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构建规范发展的靶向治理机制;围绕深化执法办案、实施联合惩戒、提升公正监管水平强化事后惩戒,通过抓好柔性执法与严格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新业态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正性,构建精准惩治的闭环治理机制,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
  突出全领域监管。着力发挥各级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融合各部门新业态监管职能,构建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的监管制度体系。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探索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深化支付和税收治理、加大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6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强调进一步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保护新业态领域公平竞争;规范网络交易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严管非必要数据采集,规范算法应用;加强网络食品、药品、跨境电商监管,集中治理网售禁限售商品;实施支付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整治涉税违法行为;贯彻《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健全适应平台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督促平台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探索公示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被投诉情况的方法路径,全力应对新业态发展提出的监管挑战。
  突出全方位保障。着眼夯实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基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从加强党建引领、健全法规体系、完善制度规范、强化标准供给、深化“互联网+监管”、健全协同机制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明确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及时修订不适应新业态发展的法规规章,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强电商发展系统性引领和部署,建立平台合规管理制度;加快新产业标准的研究制定,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强化数字化监管支撑,建立违法线索线上发现、流转、调查处理等非接触式监管机制;深化部门协同、行业自律,加强综合治理,释放强强协作的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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